《太原晚报》:迎泽分局——“小鹰”胃口太大想转卖惊动民警

16.11.2015  16:36
      15岁少年小赵买来一只“小鹰”当宠物,没想到这家伙胃口太大,而且只吃鲜肉,他实在养不起,便带到南宫古玩市场转卖,结果惊动了迎泽派出所民警。原来,“小鹰”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猎隼,买卖、运输、携带都是违法行为。11月7日上午,有群众向迎泽派出所举报称,有人在南宫古玩市场卖鹰。鹰类属国家保护动物,民警闻讯立即赶到现场,看到一名残疾少年脚边的鸟笼里,有一只羽毛呈深褐色并伴有黑色纵纹的小鹰。少年说,这只“小鹰”是他家养的宠物,俗称鹞子,他并不知道是国家保护动物。由于少年只有15岁且腿脚不便,民警通知他的父亲赵某来派出所接受调查。经了解,这只小鹰是小赵花两三百元买来的,当时他在文瀛公园遛弯,看到有人叫卖,觉得小家伙长得挺漂亮,便买回家当宠物。养了一段时间后,小赵发现它太难伺候,不仅挑食只吃鲜肉,而且胃口太大,实在是养不起了,所以打算转卖出去。

      闻讯前来处置的市森林公安分局民警介绍,这只小鹰是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猎隼,别称兔鹰、鹞子,属濒危猛禽。依据《野生动物保护法》,买卖、运输、携带国家重点保护动物是违法的,情节严重的会追究刑事责任。鉴于小赵尚未成年,民警要求他写下保证书,并进行了批评教育。目前,民警已将猎隼放飞。  (记者辛欣)

注:此文登于2015年11月11日《太原晚报》第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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