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晚报》:迎泽分局——“小鹰”胃口太大想转卖惊动民警
16.11.2015 16:36
本文来源: 公安局
闻讯前来处置的市森林公安分局民警介绍,这只小鹰是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猎隼,别称兔鹰、鹞子,属濒危猛禽。依据《野生动物保护法》,买卖、运输、携带国家重点保护动物是违法的,情节严重的会追究刑事责任。鉴于小赵尚未成年,民警要求他写下保证书,并进行了批评教育。目前,民警已将猎隼放飞。 (记者辛欣)
注:此文登于2015年11月11日《太原晚报》第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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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1.2015 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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