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初中招生政策出台 每名毕业生只能选报一所初中

11.07.2021  08:42

  7月10日,市教育局出台今年全市民办初中学校招生政策,全市民办初中和公办初中学校招生入学同步,7月17日8:00至7月21日18:00网上报名,每名小学毕业生只能选报一所民办初中学校。

   招生对象及范围

  民办初中学校招收具有我市小学学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具有我市户籍和外地小学学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届小学毕业生。

  民办初中学校面向审批设立部门管辖区域招生,且不得招收太原市行政区域以外户籍学生(不含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已在本市小学就读且有本市小学学籍的外地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和未经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报名办法

  民办初中学校招生继续实行网上报名。凡没有选报民办初中学校的学生,将默认为选择公办初中学校。在统一报名时间内,通过登录太原市教育局官方网站(http://jyj.taiyuan.gov.cn)网上报名。全市民办初中学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与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有效对接。民办学校不得招收未经网上报名的小学毕业生。

   录取办法

  直升入学适应于九年一贯制、十二年一贯制民办学校,应当在具备直升本校资格的小学毕业生及其监护人自愿的前提下,接收该生直接升入本校初中就读。自愿直升本校初中的小学毕业生须参加全市民办初中学校招生网上报名并报本校志愿。意愿直升人数大于初中招生计划的,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初中录取结果;直升人数少于初中招生计划的,空余计划根据报名情况实行注册入学或电脑随机派位入学。

  民办初中学校,网上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注册入学;网上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多胞胎子女可自愿选择是否进行捆绑摇号(关联派位)。电脑随机派位工作由民办初中学校属地县(市、区)教育局统一组织。

  凡已被民办初中学校录取并签订正式协议的学生,各民办初中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向其发放加盖本校公章的录取通知书,县(市、区)教育局不再为其安排公办初中学位。未被民办初中学校录取的小学毕业生,由学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招生安排

  7月17日8:00至7月21日18:00:全市民办初中学校招生网上报名。

  8月7日,县(市、区)教育局组织,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人数的民办初中学校进行电脑随机派位,并公布派位结果。

  8月8日至8月10日,民办学校为录取学生办理入学手续。

  8月11日至8月12日,审批地教育局审核民办初中录取结果。

  8月13日至8月15日,县(市、区)教育局统筹安排民办学校未录取学生。

  8月23日,全市统一发放初一新生入学(录取)通知书。

  8月26日,初一新生报到,开展中小学衔接教育。

  8月28日,初一新生均衡编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