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凤莲率队赴中国移动山西分公司现场办公

24.02.2016  17:11


      2月23日上午,省工商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胡凤莲率领省局相关处室、省消协和12315指挥中心负责同志赴中国移动山西分公司现场办公,深入落实“冬季行动”,宣传法律法规,主动服务指导,通报电信行业投诉情况,解决消费者投诉的热点问题。

      中国移动山西分公司副总经理栾晓维向省工商局工作组详细介绍了本公司在加强品质管理、提升客户满意度、处理客户投诉建议等方面的具体做法,并承诺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客户至上、服务优先”理念,继续执行“先行赔付”制度,每月拿出100万元作为先行赔付经费,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广泛开展征求客户意见活动,提升拦截垃圾信息的技术水平,畅通与工商部门的信息互动,切实增强服务水平,努力为全省客户提供优质、实惠、放心的通信服务。

      胡凤莲充分肯定了中国移动山西分公司在处理消费者投诉、维护消费者权益等工作中取得的成绩,特别是对消费者投诉采取先行赔付的方法,推动了消费纠纷源头和解及处理效能提升,有效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胡凤莲强调,消费者权益保护和企业经营效益是互为依存、相辅相成的。各类企业都要充分认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做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将客户服务工作当做一项重要工作。要认真履行经营者义务,树立“消费者优先”理念,倾听消费者声音,重视消费者诉求,满足消费者需要,真诚对待消费者,更好服务消费者,为营造群众满意、政府放心的市场消费环境做出积极贡献。

      现场办公期间,省工商局法制处向移动公司各部门经理宣传了《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内容,并要求企业在行业竞争和保护客户隐私等方面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执行;合同处要求企业按照《合同法》和《山西省合同监督管理条例》制定格式条款并按时备案,杜绝合同欺诈行为;市场处要求移动公司在为客户办理服务器租用、托管等业务时要审核对方相关资质,避免出现监管漏洞;广告处要求移动公司严格按照《广告法》开展电讯广告相关业务,消保处要求移动公司按照《消保法》和《山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开展经营活动,切实维护客户合法权益;省消协、12315指挥中心向移动公司通报了2015年我省消费者对通信企业互联网服务和通信服务投诉情况及热点问题。  (王琦峰、闫建军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