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公交总公司开展冬季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14.12.2016  16:34
为了切实加强冬季安全生产工作,严格整治各类违章活动,全面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有力保障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的落实,近日,阳泉市公交总公司深入开展冬季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这次专项行动的主要目标是严打重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深查狠治安全生产隐患问题,通过开展专项行动,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措施,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实现“三个确保”,即确保全年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确保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减少一般事故、防止意外事故,确保2016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这次专项行动的重点是将专项行动与安全风险普查辨识、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等工作协同推进,加强对自查出的隐患做到现场或限期整改,并落实整改措施、责任、时限和预案。第一,做好营运车辆的安全防范。明确驾驶员、乘务员的安全责任是保证本车的安全工作及车辆设施的完好;加强对所有营运车辆车门、车窗等逃生通道的完好安全检查工作,保证安全锤、灭火器、消防等必备设施设备的齐全有效。驾驶员要严格执行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在车辆运营过程中,坚持“逢疑必问”“逢疑必查”的原则,坚决防止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上车,确保安全。第二,维护车场、站场良好秩序。认真落实各车场运营车辆停放安全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出车前检查、交接班规定,组织本单位管理人员做好始发站安检措施,严禁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和有害物品乘车。同时,总公司组织管理人员在主要站点进行检查。 本次专项行动按照排查惩处、整章建制、巩固提高三个阶段分别进行。总公司将对存在严重隐患且不整改以及因此导致事故的基层单位列入“黑名单”,在各类考核中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对专项行动组织开展不力或行动期间发生事故的单位,总公司要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对专项行动期间,同一单位二个月内发现两次或两次以上严重隐患的,一律予以黄牌警告,并严肃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导致事故的,在追究单位负责人责任的同时,依法追究检查部门责任。

(管文治   李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