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放农药保护庄稼 毒死山羊被判徒刑

30.06.2014  11:19

 

本网6月25日讯 (记者武文静 通讯员谷明辉)今年62岁的农民王某某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为防止虫子、动物等咬食庄稼便在农田地里撒放有毒性玉米粒,这样的行为会触犯刑法。近日,侯马市法院以犯故意毁坏财物罪,依法判处王某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2012年9月24日下午,被告人王某某为防止虫子、动物等咬食其农田地里作物,便将氯氰菊酯等农药与玉米粒搅拌后,撒在自家及旁边邻居田地里。同年10月3日11时许,同村村民王某放羊时,羊进入到王某某及邻居田地里,导致18只山羊因啃食农药搅拌过的玉米粒而先后中毒死亡。报案后,临汾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认为,王某某所播撒的玉米粒中及被毒死山羊的胃内食物中均检测出甲拌磷成分;侯马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认为,被毒死的山羊价值共计2448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某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案发后,被告人王某某认罪态度较好,积极赔偿被害人王某经济损失8000元,且已得到被害人的谅解。为打击犯罪,保护公民财产权利不受侵犯,故作出以上从轻判处。

法官提醒:

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农民朋友为防止农害,应在国家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采取行之有效的预防措施,以避免对公共安全或他人人身及财产安全造成危害,害人又害己。

 

 

 

责任编辑:武文静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22年8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法院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机关2022年8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