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建立农民工讨薪应急救助金 追讨无法兑现先垫70%

13.08.2014  18:52

  山西建立市县农民工讨薪应急救助金

   新闻背景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7月3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维护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在建设领域和其他容易发生欠薪的行业推行工资保证金制度,探索建立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落实工程总承包企业对农民工工资支付全面负责制度、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治理恶意欠薪和解决欠薪问题地方政府负总责制度。

  如今,经济下行压力加大,恶意欠薪等损害职工权益的事情更有可能发生,职工维权的工作就显得更加重要。近日,省政协召开“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界别协商会议,省政协委员王海生提出,赋予工会更多资源和手段,更加有效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希望社会和职能部门重视弱势职工权益,采取强有力手段保护他们的权益。那么,我省职工维权现状如何?政府在职工维权方面有什么措施?职工维权又带给我们怎样的思考呢?

   讨薪故事

   录音搜集证据“老赖”终服软

  福建籍农民工陈挺和两位老乡在太原一装饰城瓷砖店搞销售。2013年底,陈挺等三人因事要回老家,便向老板要工钱,三人连工资带销售提成一共是18万元。但老板以生意不景气等理由百般推托,而且对于销售提成比例等,由于陈挺等人没有与老板形成书面协议,老板也不承认。当时,陈挺等人求助于太原市尖草坪区汇丰司法所所长赵东会,赵所长给他们出了个主意,在不伤和气的情况下,先通过录音等手段取得证据。于是,陈挺等人带着录音笔找到了老板,和老板一起算账,理清楚他们到公司的时间,工资是多少钱,卖了多少瓷砖,提成奖励是多少,按什么标准发放,一共加起来是多少等……不但进行了全程录音,还让老板白纸黑字地将算账的过程写了下来。

  取得证据后,赵所长与尖草坪区法院和检察院的工作人员一起,对此事进行了联动调解。一开始,该老板还想抵赖,直到看到了书面证据、听到了录音,并知道一旦员工起诉,不但要付工资,赔偿损失,还得交诉讼费等,才心服口服,并于一周之内付清了18万元欠薪。

   给工头下跪讨回3000元工钱

  5年前,王刚从四川达州来到太原打工。在太原火车站,王刚遇到了包工头赵某,经赵某介绍,王刚等30多人来到小店一工地打工。工程完工了,包工头赵某却跑了,30多名工人没拿到一分钱工资。王刚等人找到施工方,对方称工钱早就付给了赵某,让他们找赵某要。

  王刚向有关部门求助,但他与包工头赵某没签协议,且赵某的工程是从别人手中层层转包来的,有关部门无法联系到赵某,建议他向公安部门报案。但王刚对赵某的情况知之甚少,连赵某的全名都不知道,公安部门也没办法。

  茫茫人海,无从寻找,工友们纷纷放弃,离开太原。王刚则坚持留了下来。有活儿的时候,他就在工地打工维持生活;没活儿的时候,他就在省城各工地转悠,寻找包工头赵某。功夫不负有心人。2012年12月底,王刚终于找到了赵某,并偷偷地跟着来到了赵某的住所。“我求你啦,把工钱还给我吧!”王刚扑通一声跪在地上,一把抱住赵某的双腿哀求。经不住王刚的软磨硬泡,包工头赵某才给王刚打下欠条。从那天起,王刚一天24小时跟踪赵某,连晚上睡觉都守在赵某家门前。看看实在推不过,2013年3月底,包工头赵某终于把3000元工钱付给了王刚。

   委员调查

   用工无合同农民工很受伤

  省政协委员王海生:农民工是我国改革开放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涌现出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但受劳动力市场机制体制、职能部门管理服务、农民工自身条件等原因影响,一提起农民工,就被贴上“素质低下”的标签,无论是就业还是维权,常常被忽视或轻视。

  尽管国家出台并不断修改完善相关《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维权保障法》等一系列法规中有关条款,调整、协调农民工劳动关系,解决农民工问题也越来越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但在保障维护农民工权益方面,依然存在大量有法不依、监管不力、诉求不畅、依法维权难的问题。其典型表现,在于用人单位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且设置用工陷阱,让人欲说无据。恶意欠薪,企业规避风险、旱涝保利,业主违法经营、筋骨不伤,农民工却血汗无偿,甚至遭受打击报复。

   委员建议

   应赋予工会代行执法权和处理权

  省政协委员王海生:2014年被省总工会定为“维权年”,然而面对农民工维权工作的新情况、新形势,工会力不从心、面临诸多尴尬。建议强化工会维权主导地位,充分发挥部门联动机制作用,赋予各级工会劳动执法监督检查职能,以委托授权形式或设立联合机构等办法,让同级地方工会在一定范围内对部分对象进行执法检查,代行执法权和处理权。对无故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随意加班加点、恶意拖欠工资等行为进行质询、处罚。同时,建议地方财政根据当地情况适当追加农民工讨薪应急救助金,或建立临时筹借制度。

   部门回应

   建市县农民工讨薪应急救助金

  经省政府批准,今年4月我省建立了市、县农民工讨薪应急救助金。全省11个市、119个县总工会均建立应急救助专项资金,总金额3580万元,其中太原市200万元,其他市100万元,各县(市、区)20万元。在发生工资拖欠时,如果农民工有明确单位和正式劳动合同,经追讨一时无法兑现的,市、县工会启用专项资金,按合同工资金额的50%-70%先行垫付,再由工会组织代表农民工向欠薪单位追讨。专项资金保证农民工都能回家过年,避免了农民工因不能及时讨回工资而采取极端方式维护自身权益。省政府还专门发文要求各级政府为县、市两级工会的专项资金提供50%的资金支持,从而确保了这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拨给各级地方工会的农民工讨薪应急救助金,虽然看着少,但能保证救助金的及时补充,只要救助金用完,财政将给予补充。

  截至今年1月底,全省工会共接到农民工反映工资问题的电话2014人次,接报工资拖欠案件303起,直接帮助4004名农民工讨回拖欠工资3492万元,省、市、县工会共为农民工垫付工资38.945万元。

  我省工会配合人社等政府部门进行了全省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共检查用工单位10967户,涉及农民工60.91万人,为3.62万名农民工追发工资及赔偿金23016.44万元。

   新闻延伸

   立法一个司法所长的建议

  太原市尖草坪区汇丰司法所所长赵东会认为,农民工应该学会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他建议,各地政府在进行劳务输出时,应尽可能向农民工普及一些法律知识。

  我国应在《劳动法》和《工资支付暂行条例》之外,尽快出台保障农民工权益的专门法律法规,加快工资立法,完善劳动合同制度,并帮助工人组建工会,大力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最大限度地确保“劳有所获”,变农民工维权为政府维权。

   思考农民工讨薪何时不再难

  记者从省人社厅了解到,农民工工钱之所以大量拖欠,根源在于用工市场秩序不规范,大多用人单位用工时不在人社部门备案、未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没有工资发放明细、不按时逐月发放工资,其中建设领域尤其严重。政府应进一步加强干预力度,对建筑市场实行彻底清理,严厉处罚欠款单位,对其进入市场运营的资格加以限制——没有这些政策的支持,单靠人社部门为农民工讨要工钱,往往显得苍白无力。

  农民工工钱大量拖欠,还与建设领域的无序及混乱有关:无资质人员假借公司资质借壳上市、工程层层转包分包,有用人资质的单位甚至不知道为自己干活的工人人数,工资发放只面向大大小小包工头,不能直接发放到劳动者个人手中……

  许多建筑企业老总也抱怨:“每个工程,从其立项、审批、资金到位与否,直至建筑公司进驻、施工、监理、验收、结算……这个过程有关部门谁来监管,监管力度是否到位?如果不能从源头和制度上解决这些问题,农民工欠薪问题就将长期存在。”(记者 乔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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