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农村金融支付基础设施100%全覆盖

21.12.2016  12:31

金融服务进农家。12月20日,省财政厅通报,截至2016年三季度,我省农村金融支付基础设施覆盖率达到100%,实现了非现金支付工具农村广泛普及目标。随着经济发展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村居民对金融服务的需求越来越强,省财政积极支持农村金融服务站建设,把一台台转账电话、自助服务终端设备等安装到农村里,安装到农民身边,农村居民足不出“”就可享受到便捷的金融服务。

有效满足了农村居民多样的金融服务需求。农村金融综合服务站在原助农取款服务点的基础上,扩展了服务项目,丰富了服务内涵,实现了为广大农村居民提供支付结算功能为一体的“一站式”便民支付结算服务平台,填补了银行网点空白行政村,满足了偏远、贫困地区村民基本金融、支付服务需求。截至2016年9月末,全省农村地区累计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33.38万户,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7295.65万户;其中,累计发行银行卡  6689.41万张,人均持卡量2.65张。农村地区共发展特约商户75037户,布放  ATM、  POS  等机具分别为6807台、119504台,其他受理终端1792台。

实现了建站机构、农村居民、服务站三方共赢。农村金融综合服务站通过“一站式”服务,既延伸了建站机构的基层网点柜面服务,又分流了业务量,减轻了基层网点压力。对农民而言,在村内就可办理各类金融、支付业务,各类政府补贴也能及时支取。对服务站来说,这些服务提升了客流量的同时也增加了收入。截至2016年9月末,全省农村地区共建设金融综合服务站23734个,覆盖行政村15500个。申报奖补资金的县市达54个,符合条件的服务站1613个,涉及行政村1571个,拨付奖补资金279.2万元,其中28个贫困县享受奖补资金142.14万元。

实现服务站数据化管理。农村支付信息管理系统的推广运行,改变了农村金融综合服务站传统手工统计管理模式,解决了农村支付业务数据庞大,数据查询统计费时费力的现状,为全省服务站建设验收、提供了精准化管理依据。

切实提高农村地区支付设施的有效使用率。农村金融综合服务站建成运营以来,农村地区办理转账、小额消费、支取现金的比例在逐步提高,交易频率在逐步增加,城乡资金流动速度加快,农村地区支付设施的有效使用率明显提高。截至2016年9月末,全省建立各类支付服务点(含惠农服务点、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点)累计72226个,布放转账电话、  POS机等银行卡受理终端11.95万台。  省财政按照“财政政策金融化、财政资金杠杆化”思路,全力支持农村地区金融综合服务站建设和金融脱贫工作,突出了金融综合服务站的三个“重点覆盖”目标,即填补空白(特别是58个贫困县区支付服务的空白点)、金融扶贫、功能齐全,推动服务站的精准化建设。(梁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