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基层反腐刻不容缓

24.11.2014  00:21

 清风明月

   山西省纪委监察厅20日对媒体宣称,山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严肃查处干扰破坏村级“两委”换届选举的行为,对赠送现金等实物拉票、娱乐等消费活动拉票等变相贿选的9项违法违纪问题“露头就打”。(11月20日《中新网》)

    近年来,随着反腐工作的不断深入,农村基层干部腐败现象逐渐浮出水面。苍蝇虽小,数量却多,成天与群众近距离接触,毒害可想而知。综观一起起发生在农村基层的腐败案件,其中所存在的权力监督严重缺乏不容忽视。农村基层干部,虽然他们与国家的公职人员性质不一样,但他们也是干部,也应受到相关制度的制约和监督。

  农村基层腐败问题还有一个现象比较普遍,就是与当地黑恶势力勾结狼狈为奸。黑恶势力广泛渗透蔓延,导致国家政令无法实施。更为严重的是,极少数农村干部参与黑恶势力,并成为骨干成员。还有个别农村领导干部即使没有受到黑恶势力的拉拢腐蚀,也对其极力维护,否认黑恶势力存在,背后原因是担心影响当地形象及年终考核。

  基层关乎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直接影响着民声、民情、民意,遏制农村基层腐败同样刻不容缓,当务之急是在农村基层干部任免上真正做到民主、公开、公正,更多听取群众反映,允许群众质疑,而不是任由农村基层民主流于形式。在农村反腐体系建设过程中,要在立法层面重点突破使监督真正落到实处,对农村基层干部日常工作,通过完善法律赋予村民更多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