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交市出台2015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目标责任考核方案
14.05.2015 13:23
本文来源: 农业委员会
序号 | 考核指标 | 标准 分值 | 评分内容 | 得分 情况 |
1 | 乡镇(街办)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共工作负总责。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带头贯彻落实党的农业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 | 8 | 主要领导每月主持召开农业生产安全或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会议,或者委托副职召开会议。查看工作会议记录(纪要),每月召开得4分;形成会议记录(纪要),得4分。 | |
2 | 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考核本级(本部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安排农产品质量安全经费,用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 8 | 纳入计划得4分;有经费得4分。 | |
3 | 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公共服务体系,配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专(兼)职工作人员,研究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 8 | 成立监管机构得4分;职责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得4分。 | |
4 | 村(居)民委员会协助本级人民政府(街办)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 6 | 村(居)民委员会明确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人员得3分;协助人民政府(街办)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查看记录)得3分。 | |
5 | 配备检验检测设备,制定并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对生产中(即将收获的)或者市场上(农产品生产单位)销售的农产品进行抽查检测。 | 8 | 有检测设备得2分;有专(兼)职工作人员得2分;有检查检测计划得2分;按计划开展检测工作得2分。(查看相关印证资料) | |
序号 | 考核指标 | 标准 分值 | 评分内容 | 得分 情况 |
6 |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宣传,提高公众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引导农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加强农产品安全管理,保障农产品消费安全。 | 6 | 有宣传资料得3分;有相关记录(信息、图片)得3分。 | |
7 | 指导农产品生产者进行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监督其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生产技术要求和操作规程。 | 8 | 检查所辖农产品生产单位有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得4分;记录具体执行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单位、地址、面积(亩)、数量(只、头)等得4分。 | |
8 | 加强对农产品生产、农业投入品(种子、农药、肥料、地膜等农业生产资料)使用的监督管理和指导。 | 6 | 有监督、管理、指导记录得6分。 | |
9 | 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如建立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名录制度、产地准出制度、检验检测制度、质量追溯制度、应急预案、黑名单制度等) | 4 | 检查各项规章制度,有规章制度得1分;规章制度健全得3分。 | |
10 | 将国家明令禁止淘汰和限制使用的农业投入品目录等信息向社会公布。 | 4 | 有相关资料、图片得4分。 | |
11 | 负责建立所辖区域内的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产品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台账,做到底清数明,责任明确。 | 6 | 有所辖区域内的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产品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名单,并建立管理台账得4分;责任明确到人得2分。 | |
12 | 负责所辖区域内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立管理台账,主体责任明确,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有承诺。 | 8 | 检查所辖农产品生产单位主体责任人(法人营业执照)明确,有组织管理机构得3分;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得3分;有承诺得2分。 | |
序号 | 考核指标 | 标准 分值 | 评分内容 | 得分 情况 |
13 | 负责所辖区域内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做好生产记录。农产品生产记录包括下列内容: (一)使用农业投入品的名称、来源、用法、用量和使用、停用的日期; (二)动物疫病、植物病虫草害的发生和防治情况; (三)收获、屠宰或者捕捞的日期; (四)出售农产品的品种、数量、时间、流向。 农产品生产记录应当保存二年。禁止伪造、涂改农产品生产记录。 | 8 | 检查所辖农产品生产单位,有生产记录得3分;生产记录全面、完善得3分;生产记录保存二年得2分。 | |
14 | 负责所辖区域内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配备符合国家规定的检测设备、检验人员或者委托具备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对其生产的农产品进行质量安全检测。检测合格的,附具检测合格证明,并标注农产品的名称、产地、生产单位和生产日期,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不得销售。 | 8 | 检查所辖农产品生产单位,配备检测设备或者委托具备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的得3分;按规定进行检测的得3分;对检测产品进行标注的得2分。 | |
15 | 负责所辖区域内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制度包括农产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农业投入品使用管理制度、农产品生产档案管理制度、农药残留快速检测工作制度、农药残留快速检测工作人员职责、产品质量追溯制度、产地准出制度、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制度、农药安全使用规则、技术指导和推广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 | 4 | 检查所辖农产品生产单位,有制度得1分;制度健全得3分。 |
本文来源: 农业委员会
14.05.2015 1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