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十三五”农业农村规划第二次编制工作会议召开

05.02.2015  11:12

    2月3日上午,发展计划处组织召开“十三五”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编制委员会第二次工作会议。副厅长董希德出席并讲话,编委会全体成员和有关规划编制单位参加了会议。

  会议通报了去年以来“十三五”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编制工作进展情况,分析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了下一步工作重点和要求。

   

  董希德副厅长充分肯定了编委会成立以来所做的各项前期工作。他指出,省发改委和我厅牵头制定的省重点专项规划《山西省“十三五”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和一般专项规划《山西省“十三五”农业发展规划》,从现在开始进入规划正式编制阶段。各单位和编委会成员要高度重视编制工作,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规划科学是最大的效益,规划失误是最大的浪费,规划折腾是最大的忌讳”的讲话精神,认真落实李小鹏省长对“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指示精神。工作中一是要结合我省经济发展新常态,突出发展新阶段新特征,突出“转方式、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深入开展基础调研和科学论证工作,突出规划的前瞻性、战略性、权威性;二是要做到远近结合,搞好衔接,有继承有创新,有发展有突破;三是要统筹安排,突出现代农业、人居工程、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重点产业发展等重点工作。 

  会议要求,农业农村规划编制工作要注意做好五个衔接:一是与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和全省农业工作会议的重点工作和要求做好衔接。二是与省“十二五”规划任务指标做好衔接;三是与国家和我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山西省农业区划意见做好衔接;四是与国家近期出台法规政策做好衔接,如《环保法》和《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五是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做好衔接。 

  会议要求有关单位和部门各负其责,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规划编制任务,做好五方面工作:一是要向分管领导汇报规划编制工作;二是部门和单位要有长远发展思路;三是要明确专人负责规划编制工作;四是各单位选派高素质、有责任心的编制人员参与规划编制工作;五是各部门规划要与部主管司局进行对接、行业规划与区域规划进行对接、省市要进行充分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