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

28.01.2016  10:15

    27日上午,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胡毅峰代表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作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马永胜代表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作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胡毅峰从深入贯彻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依法为“两重”工作和“十个全覆盖”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狠抓审判执行第一要务,切实维护自治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等九个方面,全面回顾了自治区高院2015年的工作。胡毅峰说,2015年,全区法院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562703件,审(执)结451156件,同比分别上升30.3%和25.7%,其中高院受理5159件,结审4475件,同比分别上升28.2%和20.8%。在积极化解涉“两重”矛盾纠纷方面,各级法院院长共协调处理疑难复杂纠纷389件,占涉“两重”案件总数的15%。在全力服务保障“十个全覆盖”工程方面,全区法院主动服务,深入现场化解涉“十个全覆盖”矛盾纠纷,诉前化解1614件,立案审理1402件,开展法律咨询21313人次。去年,全区法院还集中开展了维护农村金融债权专项活动,处理涉农金融案件6099件,维护了金融安全。2015年,全区法院围绕推进“平安内蒙古”建设,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年审结刑事案件25583件,同比上升7.6%。妥善化解民商事纠纷,全年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313314件,同比上升26.7%。有效化解“官民”矛盾,全年审结行政案件4136件,同比上升62.7%。全力攻克“执行难”,全年执结案件88615件,同比上升26.8%。与此同时,全区法院着力解决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从源头解决“立案难”问题,自去年5月1日实施改革以来,全区法院共登记立案286971件,同比上升17.7%。全区120家法院全部建成了诉讼服务中心,为当事人提供方便快捷的“一站式”服务。

    马永胜在向大会报告工作时,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护航作用;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等六个方面汇报了2015年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马永胜说,2015年,自治区检察机关认真履行职责,依法批准逮捕刑事犯罪嫌疑人12939人,提起公诉29368人。对1672起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提起公诉。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890件1655人,查处人数同比上升2.8%,创历年来新高。查处侵害国有资产安全的国企人员职务犯罪158人。深入城镇化建设、生态环境建设、财税金融等领域,查办职务犯罪271人。查处征地拆迁、社会保障、食品安全、教育卫生、扶贫开发和涉农涉牧等领域职务犯罪231人,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渎职犯罪26件58人。严肃查办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案件,查处行政执法机关人员317人,政法机关人员101人。在严查受贿犯罪的同时,对腐蚀“围猎”国家干部、谋取不正当利益的168名行贿犯罪嫌疑人予以严肃查处。

责任编辑: 冯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