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药知识问答(四)

16.06.2014  18:00
十四、为什么要实施兽药GSP?       兽药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对生产经营条件都有特殊的要求,只有对每个环节都采取严格的控制措施,才能保证兽药质量。实施兽药GSP是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需要,是提高我国兽药经营企业质量管理水平的需要,是规范我国兽药市场的需要。       十五、兽药GSP何时起实施?            兽药GSP于2010年3月1日起施行,施行前已开办的兽药经营企业,应当自施行之日起24个月内(即2012年3月1日前)达到兽药GSP的要求,并依法申领《兽药经营许可证》。 十六、未按规定实施兽药GSP的经营企业应承担何法律责任?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经营企业未按照规定实施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给予警告,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经营活动,并处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兽药经营许可证;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十七、兽药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有哪些?       《兽药管理条例》、《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办法》、《兽药进口管理办法》、《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广西壮族自治区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兽药注册办法》、《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兽药广告审查办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兽用麻醉药品的供应、使用、管理办法》、《兽用安钠咖管理规定》、《氯胺酮原料及氯胺酮注射液管理规定》、《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饲料与饲料添加剂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饲料与饲料添加剂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兽药经营许可评审管理办法》、《畜牧法》、《动物防疫法》、《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