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人大召开第十次工委会议

06.05.2015  20:06

    4月22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兴安盟工作委员会召开第十次会议。盟人大工委主任李国栋,副主任邰钢柱、崔文军、张友、刘铁玉出席会议,副盟长、盟公安局局长金锐刚,盟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马丽荣、盟检察分院检察长韩彧及法检两院领导班子有关成员,盟行署办公厅有关负责人及部分自治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李国栋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盟中级人民法院关于2014年工作完成情况和2015年工作安排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盟检察分院关于2014年工作完成情况和2015年工作安排情况的报告。

    会议指出,过去一年盟法院、盟检察分院紧紧围绕全盟大局和中心工作,依法履职,致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我盟经济发展、社会文明进步作出了积极贡献。“两院”对今年的工作部署主题突出,措施有力,令人充满信心。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就如何进一步做好今年盟法院、盟检察分院工作,会议要求,要以围绕怎么样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享受到公平正义这个问题为抓手,紧紧围绕落实自治区和盟委部署,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抢抓机遇、勇于担当,为保障全盟经济加快发展、社会公平正义、人民群众生活更加美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会议要求,全盟“两院”要自觉践行司法为民的根本宗旨,努力加强司法能力建设,牢牢把握公正司法这条主线,加强法官、检察官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审判质量、检察质量。要通过精准办案,确保每一个案件经得起法律、历史和实践的检验。要紧紧牵住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按照改革的要求,法官、检察官要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大力推进司法公开,通过公开来促进司法公正。要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规范司法行为,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着力解决执行难的问题,落实冤假错案复查追究,国家赔偿、责任追究等规定,深化检务公开,着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体制。

    会议强调,要加强制度建设,用制度管住权利任性,以规则重塑权利运行,严格执行最近出台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让这些违法干预司法活动全程留痕,有据可查。并要建立每个季度的报送制度,使通报成为常态。

    要让人民群众办事不求人,这是一个普通人期盼的愿景,是法治国家、法制政府、法制社会最鲜明的一个标志,一个凡事必求人的社会绝不是一个公平公正的社会。全盟各级法院、检察院要管住权利任性,在每一个环节、每一个事项上都体现公平,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

    会议要求,全盟“两院”要深刻领会“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扎实推进司法改革。各级法院、检察院要依法接受人大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促进司法公正公开。要广泛听取人民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意见,主动接受人民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同时要认真做好人民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提高建议办理质量和水平。

责任编辑: 冯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