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人大召开第七次工委会议

26.09.2014  18:06

  9月23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兴安盟工作委员会召开第七次会议。盟人大工委主任李国栋主持会议,副主任崔文军、张友、刘铁玉、汤爱茹出席会议。副盟长于仁杰、相关部门负责人及部分自治区人大代表等列席会议。

  会上,盟人大工委副主任崔文军通报了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兴安盟工作委员会第五次和第六次会议审议意见落实情况。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盟行署关于全盟农牧民安全饮水情况的报告和盟行署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报告。

  会议指出,农牧民安全饮水情况的报告底数清、内容详实,建议可行。今后盟行署要更加重视农牧民安全饮水问题,把饮水安全问题纳入重要的民生工程、绩效工程,作为“十个全覆盖”工作的重点来抓,并争取提前完成任务。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积极争取自治区的支持,协调106个厅局部门、单位把农村饮水安全作为帮扶工作的重点。农村自来水工程要坚持管建结合,特别是要加强自来水工程的管护、使用。要加大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农牧民增强安全饮水意识。

  会议认为,审计工作报告中揭示的问题准确、到位,审计部门充分发挥了审计监督作用。盟行署及相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并做好贯彻2015年1月1日实施的新《预算法》的思想准备和工作准备,切实加强财政预算的源头管理,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将地方政府债务纳入预算管理,防止债务风险,政府全部收入预算要接受人民监督;要继续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遏制“反弹”问题,要把“八项规定”落到实处并持之以恒;要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坚决遏制用专项资金平衡预算的势头,杜绝挤占挪用专项资金;要加大审计结果的运用和问题整改的监督,对违规违纪行为要加大问责力度;要进一步加强审计队伍特别是基层队伍建设,行署应在干部配备、机构人员编制方面予以支持。(方特)

责任编辑: 冯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