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关窗户引来贼 丢了香烟和手机

07.03.2017  19:31

本网讯(管晓玲 祁俊玲)日前,山阴法院刑事庭审结一起入室盗窃案件,三被告人阿某某几、曲比某某、吉达日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到十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2016年7月25日,三被告人密谋盗窃,他们携带作案工具乘车流窜到山阴县城,寻找目标,伺机行窃,26日凌晨1时许,他们鬼鬼祟祟窜至山阴县城应山路睿杰职业培训学校,发现一楼窗户没有关,被告阿某某几在其余二被告的协助下,顺利从窗户爬入室内,其他二人在外面放风。阿某某几翻开电脑桌的抽屉,盗得三四十元现金和四盒香烟,随后又进入受害人的卧室,将床头柜上的两部手机盗走,不料惊动了主人,无奈仓皇逃离现场。2016年7月29日,三犯罪嫌疑人再次来到山阴县城,谋划再次作案,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

 

归案后,三被告人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法院认为,三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室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已触犯刑律,三被告人系共同犯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被告人阿某某几、曲比某某曾犯盗窃罪被判刑,缓刑期内又犯罪,均属累犯,量刑时依法从重处罚;另一被告人自愿认罪,量刑时依法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侯成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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