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出台《关于支持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

10.06.2014  19:01

  党中央、国务院对外贸稳增长工作十分重视,于5月16日出台了《关于支持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全文共五个方面16条,《意见》涵盖了九个方面,主要有:出口与进口并重、“引进来”与“走出去”带动贸易、兼顾不同贸易主体和方式等,同时针对对外贸易增长方面涉及到的地方诉求、企业诉求,在文件中均有体现。

外贸是我国开放型经济体系的重要部分和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力。具体来讲:一是外贸对经济增长年均贡献率在20%左右;二是外贸直接解决的就业人数超过1亿,其中加工贸易创造的就业机会超过4000万;三是进口保障了国内的市场供应,缓解了国民经济发展的资源瓶颈;四是通过参与国际竞争,有助于我们企业转变理念,转换经营机制,提升竞争力;五是外向型经济带来的税收约占总税收的三分之一。

今年以来,外贸形势严峻复杂,“国十六条”的出台可谓恰逢其时,提振了外贸企业信心,在政策上解除了他们的后顾之忧,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完善出口退税机制是本次政策亮点。《意见》不仅兼顾了中小微企业、外贸综合服务型企业、跨国企业集团等贸易主体,强调优化企业主体结构,还提出做强一般贸易,提升加工贸易,发展其他贸易,加快建设各种贸易平台和国际营销网络建设;出口方面强调传统优势产品出口和高附加值、高效益产品出口并重,进口方面坚持积极扩大先进技术设备和关键零部件的进口和增加必要的一般消费品进口相结合;强调发展加工贸易“引进来”承接国际转移转化出口和鼓励实力的企业“走出去”带动出口贸易相结合;发挥协会的预警、组织、协调作用,为外贸企业营造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建立外贸企业诚信体系建设,防止同质化竞争;明确要求相关部门减少行政审批,简政放权,整顿和规范进出口环节的收费,推进贸易便利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这次出台的外贸举措力度强、内容实、分量重,而且注重贯彻落实,每一条都明确责任部门,对于外贸企业来说是重大利好,尤其是处境困难的中小外贸企业将起到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