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绿色出行”活动的通知

10.06.2014  19:37
 

 

并农函字[2013]34号

太原市农业委员会

关于开展“绿色出行”活动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委属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太原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开展“绿色出行”活动的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太原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开展“绿色出行”活动的方案

 

2013年6月5日

 

 

 

 

 

 

 

 

 

附件:

太原市农业委员会

关于开展“绿色出行”活动的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两办《关于在全市开展绿色出行活动的通知》和市直机关工委《关于在市直机关开展“绿色出行”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宣传、引导我委干部职工参加“全民绿色”行动,选择绿色出行,减少因车辆增加带来的环境污染、交通拥挤问题。现结合我委实际,制定《太原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开展“绿色出行”活动的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打造低碳城市、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为目标,广泛动员我委干部职工积极参与低碳生活全民行动,大力倡导绿色出行方式,切实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文明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

二、具体内容

1、6月5日下午在我委消防安全知识讲座上作宣传动员,并要求贯彻落实好本次活动。

2、6月起,每周三为“绿色出行日”,倡议我委干部职工步行或以公共交通方式出行。

3、倡议我委干部职工每月少开一天车,倡导“135”出行方案,即1公里以内步行,3公里以内骑自行车,5公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四、工作要求

1、加大宣传,提高认识。开展绿色出行活动,是国家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实施方案中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我市加快建设生态强市和公交城市的重要举措之一,更是广大群众践行低碳、健康生活的重要方式。扎实开展绿色出行活动,既有利于一流省会城市的创建,也有利于经济社会的低碳发展。

2、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机关各处(室)、委属各企事业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活动的领导,落实责任人员,精心安排部署;机关干部职工要积极支持,主动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