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重点项目建设开展督查的通知

21.08.2015  18:31

晋国资规划〔2015〕46号

关于对重点项目建设开展督查的通知

 

各省属企业:

7月14日,李小鹏省长主持召开省政府第89次常务会议,听取了省政府督查组上半年重点工作目标责任督查情况汇报,要求将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不落实典型事例,列入省政府跟踪督查计划,将“两个清单”所列问题移交省委和省纪检委,对庸政懒政怠政、不作为的视为腐败的一种表现形式严肃问责。

不落实典型事项清单”  、“发现问题清单”中,省属企业共有12项,涉及焦煤、阳煤、同煤、晋煤、国新能源等企业,涵盖重点工程、转型综改重大项目、产业扶贫项目,这些项目有的至今无开工迹象、有的至今没有投资、有的项目暂停、有的进展慢。督查报告指出,“省属企业在各市的投资项目投资不足、进展不大。有些企业项目不投资、不开工,不积极推进前期工作”、“要对省属企业百企千村项目投资、建设情况逐一核查,对说了不干等不作为、慢落实的事项作出严肃处理”、“要对省属企业在各市投资的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的开工、建设、推进及建成投产情况逐一检查,查找不落实的典型事例”。

会议之后,省国资委领导高度重视,做出批示,要求迅速将会议精神传达到各企业,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并决定从7月20日起,联合省重点办、省扶贫办等部门,对省属企业产业扶贫项目、省转型综改重大项目、科技创新城项目、列入“十大重点领域”项目、重点工程项目进行一次全面跟踪、督查、整改,对庸政懒政怠政、不作为的将严肃问责。为此,特要求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各省属企业主要领导一定要深刻认识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对我省当前经济企稳回升、加快综改试验区建设、实现富民强省的重要意义,迅速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重大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以“三严三实”的作风推进重点工程项目建设。要增强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亲自过问、亲自研究、亲自上手、亲自推动、亲自破解难题,将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放在突出位置,从制度上、组织上、人员上、资金上周密部署,强力推进。

二、要落实好领导包干联系项目工作机制。各企业要按照省政府“项目提质增效年”的要求,对现有的前期项目、拟开工项目和正在实施的项目进行一次全面梳理和检查,梳理项目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研究制定针对性的解决方案。要充分发挥领导包联工作机制,将今年确定的所有项目全部落实到集团领导身上,责任到人,任务到人,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要做好与项目所在地政府的协作沟通工作。项目所在地是项目推进的责任主体,企业是项目实施责任主体,各企业要积极作为,密切与项目所在地政府的协作,对项目推进中遇到的问题,要多与地方政府沟通,取得地方政府的理解和支持,需要省政府和直有关部门协调解决的事项,及时报告省国资委。

四、  凝心聚力,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完成。今年,省属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年度计划1500亿元;转型综改重大项目年度计划200亿元;产业扶贫项目年度计划50亿元;科技创新城10个项目全部开工。在目前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下,省属企业面临的压力和挑战巨大。各企业要在上半年任务完成的基础上,咬定全年投资目标不放松,紧紧抓住目前施工黄金期,掀起项目建设新高潮。对新开工项目,要倒排工期,加快进度,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对计划开工的项目,要加快前期工作进度,争取按期开工;对拟竣工项目,要加快扫尾工程进度,及时组织验收和试生产,确保如期达产达效。

 

 

                                                          山西省国资委

                                                        201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