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商务厅公布取消、下放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

03.04.2015  14:02

  省商务厅日前向社会公布涉及商务部门取消、下放和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包括1项下放事项,1项部分下放事项,4项前置审批改为后置审批事项。

  下放事项是将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审批事项下放到设区的市商务主管部门。部分下放事项是将3亿美元以下的鼓励类、允许类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行政审批下放到国家级开发区;将1亿美元以下的鼓励类、允许类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行政审批下放到设区的市商务行政主管部门、省级开发区及扩权强县试点县商务主管部门。

  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改为后置审批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是石油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初审;石油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

  设区的市商务主管部门改为后置审批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是鲜茧收购资格认定;设立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机构审批。(冯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