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日报》专栏36:去年全市公安机关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实现双提升

25.03.2016  17:52
              群众满意,是衡量和检验公安工作的根本标准。2015年,全市公安机关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着力提升群众安全感和对公安机关的满意度,取得明显成效,圆满实现了市公安局党委提出的“2015年全市公安机关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要全面提升,在全省的排名要实现进位”的目标。

      根据省公安厅通报,2015年,市公安局在全省公安机关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调查中,得分为82.15。其中,群众安全感得分为87.49,群众满意度得分为76.82。这是该项调查开展四年来,全市公安机关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在全省位次的首次前移。与2014年比较,全市公安机关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提高2.28%,增幅列全省第3位,高于前三年平均1.1%的增幅。其中,群众安全感提高2.11%,增幅列全省第1位;群众满意度提高2.5%,增幅列全省第4位。同时,公安小店分局、公安尖草坪分局、公安杏花岭分局进步明显,增幅进入全省前10,分列第3、第5和第10位,是全省仅有的3个增幅进入前10位的城区公安局。

      2015年全市公安机关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得分、排名、增幅均创出新高,体现了人民群众对全市公安工作发展和队伍建设水平提升的肯定和认可,成绩来之不易。市公安局党委对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提升工作高度重视,组织专人分析评估近年来调查数据,深刻反思,坚持问题导向,从主观上找原因,明确提出要把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作为当前及今后太原公安工作的追求和标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定期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工作;层层分解责任,严格考核督导,切实把责任传导到各级领导、部门和每个民警。

      百姓看公安,关键看治安。2015年,全市公安机关紧紧围绕影响群众安全感的治安突出问题,紧密结合省城治安实际和发案特点,始终保持主动进攻态势,持续开展“四项战役”“夏季攻势”等一系列专项行动,打击数量和质量均大幅提升,保持了全市治安大局的持续稳定。2015年,全市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2万余起,同比上升8%;查处治安案件 10.2007万起,同比提高46.2%,两项打击指标绝对数和增幅均列全省第一。其中,打掉群众反映强烈的“黑恶势力”犯罪团伙26个,并在全省介绍推广经验;八类严重暴力犯罪案件得到有效遏制,同比下降13.8%,命案实现全破;破获对群众安全感影响较大的“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案件4080起,同比提高9%;破获近年来日益突出的经济犯罪案件915起,同比提高11%;破获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毒品案件469起,同比提高50.3%。以“天网工程”为重点的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不断升级,“城中村”等治安乱点有效整治,有力地提升了群众安全感。

      队伍建设也是公安工作的重中之重。全市公安机关认真组织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深入开展“学习讨论落实”活动和“秉公执法、人民公安为人民”主题教育活动,严明纪律,改进作风。坚持从严治警,在全市公安机关部署开展了“正风肃纪”大整顿,严肃查处违法违纪问题,坚决清除害群之马;着力转变作风,大力加强窗口服务工作,积极开展“争创文明窗口、争作岗位之星”主题活动,全面推进“预约服务”“绿色通道”“速递到家”等便民措施实施,队伍形象明显提升。

      此外,全市公安机关着力加强警察公共关系建设,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形成了强大的宣传声势。健全和完善了全市公安机关向上级部门汇报工作,向各级“两代表一委员”汇报工作,向辖区群众汇报工作三项制度,定期通报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取得的成效,主动征求社会各界对公安工作的意见、建议并及时反馈整改情况,以实际行动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注:此文刊登于2016年3月25日《太原日报》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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