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第三季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分析 公 告

13.10.2017  13:43

  2017年第三季度,全省共完成并公布监督抽检食品样品9294批次(其中食用农产品6564批次),共发现不合格样品167批次,样品总体合格率为98.2%。其中桶装纯净水不合格率较高,共检出38 批次不合格产品。食用农产品中检出74 批次蔬菜农药残留指标不合格。各类食品监督抽检结果见附件。
  一、农兽药残留指标不合格
  第三季度监督抽检中有94批次食用农产品农药、兽药残留超标,占不合格总数的56.29%,主要是74批次蔬菜中氧乐果、克百威、甲拌磷、毒死蜱、甲氰菊酯等指标不合格,8批次淡水鱼检出孔雀石绿和恩诺沙星,6批次畜禽肉中检出恩诺沙星等兽药残留,4批次鸡蛋检出氟苯尼考,2批次淡水虾检出呋喃唑酮代谢物。原因主要是在种植养殖过程中,为达到除虫防害、防治疾病、提高产量的目的而滥用农药兽药,或者种(养殖)植户未严格遵守休药期规定。
  二、微生物污染
  微生物指标包括致病性微生物和其他微生物,第三季度监督抽检发现58批次食品发现微生物污染问题,占不合格总数的34.73%,主要是桶装水、调味品、肉制品、糕点、方便食品和薯类及膨化食品中大肠菌群、菌落总数、霉菌、铜绿假单胞菌等超标。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有:原材料生产、储藏、运输的卫生环境条件把控不严;未严格按照生产工艺条件要求进行生产,加工卫生环境差,生产工具清洁不彻底,设备清洗消毒不完善,人员卫生管理不到位;产品在生产、流通和销售环节中贮藏条件不达标。
  三、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第三季度监督抽检中发现10批次食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占不合格总数的5.99%,主要是部分肉制品、糕点、调味品、蔬菜制品、酒类中着色剂、防腐剂、甜味剂超标超限量使用。原因是企业为延长产品的保质期超限量使用防腐剂;为增加产品口感,违规使用甜味剂;为修饰产品外观,违规使用着色剂;也存在因不熟悉食品安全标准、工艺水平把关不严等原因造成不合格的情况。
  四、质量指标不符合标准
  第三季度监督抽检中发现5批次食品品质指标不达标,占不合格总数的2.99%,主要是部分食用油及其制品、调味品、糕点、酒类中过氧化值、酸值(价)超标、酒精度不符合标签明示。原因主要是企业生产工艺控制不到位,原材料把关不严,以及储运过程不符合要求以及关键工艺控制不当引起,也不排除个别食品生产经营者故意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甚至违法掺杂使假的情况。
  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问题,我局已责成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采取措施依法查处,督促生产经营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产品,及时查找问题原因,消除隐患,同时,加大跟踪抽检力度,第一时间发布监督抽检结果,进行风险解读和消费提示,方便消费者选择和监督。
           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