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公交上赌气称带炸弹 太原“任性”男被行拘五日

30.03.2015  13:16

        公交车上,一男子认为受到故意刁难,竟称箱子中装有“炸弹”。虽被证实为虚惊一场,但该名男子却要为“任性”付出代价,太原市公安机关给予其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2015年3月25日12时30分许,太原公交56路车驶至柳溪站时,有两名男子携带纸质箱子上车。公交车驾驶员及安全员根据安全行驶工作要求,询问箱内是否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其中一名乘客认为司机、安全员故意刁难,直接回答说是“炸弹”。公交车安全员立即将纸箱扣住并报警。

      太原市公安局直属第二分局治安二大队迅速组织警力赶往现场,将声称携带炸弹的男子刘某控制住;同时与三桥派出所共同疏散车上乘客,设置警戒线防止周边群众受到伤害。

      经调查,刘某在柳溪站坐上56路公交车后,面对司机、安全员连续询问携带纸箱子里是什么东西时,以为故意刁难情绪激动,遂自称纸箱里装有炸弹。

      太原市公安部门表示,刘某为发泄不满谎称携带炸弹,是一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不仅造成公交车无法正常运营,而且给广大乘客带来恐慌,给予刘某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安全乘坐公交小贴士:

      1、严禁携带各类可能危及公共安全的危险物质、管制刀具乘坐公交车。

      2、请乘客提高自我防范意识、注意保护人身财产安全。

      3、请积极配合司乘人员共同维护行车安全和车内秩序。发现有携带危险物质和管制器具乘车、扒窃等违法行为,勇于制止,并协助司乘人员进行处置或报警,保障公共安全。

      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于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警方将视情节予以严惩。

        注:此文刊登于新华网太原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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