潞城市:八部门联合开展卫生专项整治工作

14.08.2014  09:46

  为贯彻落实《执业医师法》、《传染病防治法》、《母婴保健法》等卫生法律法规,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市卫生局、计生局、食药监局、公安局、教育局、住建局、环保局、工商局八部门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半年的医疗秩序、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传染病防治、放射诊疗五大专项整治。 

  这五大专项整治的主要内容是,一是医疗秩序专项整治中重点打击无证行医行为和“医托”行为,查处“两非”行为和违法医疗广告等9种行为。二是饮用水卫生专项整治中重点检查水厂水质消毒情况,学校自建设施供水水源卫生防护措施等5种情况。三是学校卫生专项整治中重点查看学校餐饮安全管理,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等10种情况。四是传染病防治中重点整治医疗废物处置,消毒隔离,预防接种等8种情况。五是放射诊疗专项整治中重点查处聘用不具备相应资格从事放射诊疗行为,滥用放射诊疗技术等10种行为。 

  此次专项整治将认真贯彻“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即对被监管单位实现监督全覆盖,对违法违规行为实行零容忍,监督检查要深入细致,专项整治工作要将群众满意作为检验专项整治效果的唯一标准。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保障群众就医安全、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学校师生安全,杜绝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维护公众和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