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全面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三年规划(2015-2017年)》出台

04.08.2015  09:57

  为更好地适应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加快推进我省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按照党中央“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要求,根据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的决策部署,《 山西 省全面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三年规划(2015-2017年)》日前出台。

  根据《规划》安排,2015年,省级行政机关权责、职能基本理顺,省级政务服务中心和省、市两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初步建成运行,简政放权实现新突破,有效制约监督权力运行机制初步形成,政府自身建设初见成效。到2016年,全省行政机关权力运行边界基本厘清,省、市、县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基本建成,依法行政初步进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政府自身建设明显见效。到2017年,全省基本建立起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转高效的政府治理制度体系,政府职能明显转变,政府和市场作用统筹发挥,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初步形成,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全面提升,政府自身建设大见成效。


推行权力清单制度

  明确政府权力运行边界。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科学确定行政机关职能和事权,推进政府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进一步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厘清政府与企业、市场、社会的界限。

  推行权力清单制度。省、市、县级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分别于今年7月,明年1月、4月公布运行。配套建立责任清单,按照权责一致原则,逐一厘清与行政权力相对应的责任事项,省级政府部门责任清单于2015年10月公布运行,市、县级政府部门责任清单与同级权力清单一并推进。明确部门共有事权,划清相关部门履职的权力和责任边界,探索推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继续简政放权

  继续简政放权。凡市场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一律取消审批。全部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深化 行政审批 制度改革,承接好国务院下放省级的行政审批项目,再取消、下放、调整一批省级行政审批项目,大幅减少前置审批。

  改革煤炭等矿产资源配置方式,全面推进煤炭资源初级配置一级市场招拍挂,强化矿业权二级市场调控监管。严禁将行政审批事项转为中介服务事项,防止审批事项边减边增、明减暗增。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简化注册资本登记,放宽新注册企业场所登记条件限制,推动“一址多照”、集群注册等住所登记改革,推行工商注册全程电子化和电子营业执照,今年年底前实现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推动执法重心和执法力量向基层下移。

  探索街道和乡镇综合执法体制,相对集中行使城镇管理、劳动保障、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处罚权。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为重点,完善执法程序,规范操作流程,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建立健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严禁收费罚没收入同部门利益挂钩。全面落实“两集中两到位

  完善提升实体政务服务平台。建立省级政务服务中心,原则上省直各部门不再单独建立政务大厅或对外服务窗口。

  规范市县政务大厅,统一场所建设、机构设置、人员入驻,全面落实“两集中两到位”,明确服务流程、办理时限、监督机制等标准,建立完善政务标准作业程序和操作规范,全面推行行政职权运行规范流程、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服务承诺等工作制度,实现程序化运作,提供规范化服务。实体平台设立统一受理窗口,与网上平台结合,形成线下与线上互为补充的“一口受理”。进一步拓展政务大厅功能,将公共服务、便民服务等事项纳入大厅统一办理,为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

  建立推行“马上就办”工作制度,对上级作出的部署、领导批示的事项、党委作出的决策、人大作出的决定决议,立说立行,令行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