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汲取近期国内几起重大事故和上海“12·31”踩踏事件教训 全系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时间为1月至3月底

22.01.2015  16:37

为认真汲取近期国内几起重大事故和上海“12·31”踩踏事件教训,贯彻落实中央、省领导批示精神和通知要求,按照省政府安委会第一次会议安排部署,省厅决定从1月10日起到3月底,在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活动的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王儒林书记、李小鹏省长等各级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省厅安委会第一次会议精神以及省厅2015年1号文件要求,针对本领域、本单位安全生产特点,结合特殊敏感时段以及季节性特点,以“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为总要求,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空白,全面排查安全生产各类隐患,立即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排查安全隐患,防堵漏洞,加强源头管控,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防范措施,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环境。

为加强领导,省厅成立了以厅长挂帅,其他厅领导和相关处室负责人分头负责的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组,统一领导全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研究解决大检查中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组织协调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同时,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对各自分管领域进行督查指导。各市交通运输局、厅直各单位也成立了以主要领导挂帅的领导组。

此次大检查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自查整改,厅直单位组织检查,省厅组织督查的方式进行。主要采取“四不两直”、明察暗访、互检互查、突击抽查、聘请专家等形式。 

为了确保交通运输安全稳定,省厅还下发《关于开展全省交通运输应急预案大检查的通知》,要求各单位立即开展对本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的检查工作;对已有的应急预案进行全面梳理,进一步完善、细化内容,突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健全完善应急指挥体系和联动处置机制。省厅将于近期组织抽查和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