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食药监办法〔2015〕98号 关于举办全省食品药品监管法治培训班的通知

01.07.2015  11:52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法制工作会议精神,加强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和《行政诉讼法》的学习和理解,全面掌握修订要点和要旨,加强食品药品监管行政复议理论学习,提高处理行政复议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法治队伍运用法治思维和方法解决监管中存在的问题的能力,省局定于2015年7月在太原举办全省食品药品监管法治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贯彻国家总局法制工作会议,对下半年全省食品药品监管法制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二)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解读。
  (三)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理解与适用。
  (四)行政复议理论和实务操作。
  二、培训对象
  (一)各市局法治机构分管领导和法治机构负责人。
  (二)各县(市、区)局长。
  (三)省局机关相关处室负责人。
  三、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2015年7月14日-15日(13日报到,14日、15日培训,16日返程)。
  培训地点:太原恒山饭店,太原市五龙口街123号,电话0351-4428888。
  四、有关要求
  (一)各市局负责通知并组织辖区内参训人员统一报名,并填写报名回执(附件),于2015年7月9日前发邮件至省局政策法规处。
  (二)参训人员培训费及食宿费由省局承担,往返交通费用自理。太原市六城区参会人员不安排住宿。参会人员需自带学习用具。
  (三)培训班不安排接站,请学员自行报到。
  联系人:刘志勇,电话:0351-8383534,13593178138
      常银生,电话:0351-8383535,18635106350
  邮  箱: [email protected]
                 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5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