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全省财政民生支出继续加大民生福祉进一步改善

26.02.2015  19:39

2014年,全省财政在收入增速放缓的情况下,民生支出力度不减,全年民生支出2583.1亿元,增支78.7亿元,支出总量和增支额分别占全省公共财政支出总量和总增支额的83.4%和119%,比2013年分别提高1.6和34.3个百分点。

一是大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村发展、农民增收。农林水支出327亿元,支持新出台10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建设大水网骨干工程;改造中低产田、建设高标准农田53.8万亩;实施精准扶贫、集中连片扶贫攻坚、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试点;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惠及1245万农业人口;支持办好农村“五件实事”,改造农村困难家庭危房15.5万户,新建改建农村幼儿园312所,易地搬迁农村贫困人口10万人,配备保洁员7.3万名、垃圾收运车3.5万辆,培训新型职业农民10万名。

二是进一步提高民生政策标准。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达到2389元;城乡低保标准每人每月分别提高28元、25元,达到379元、206元;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年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均提高40元,达到32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年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5元,达到35元;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分散供养省级补助标准每人每年分别提高200元、130元,达到2200元、1430元;再次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工伤保险待遇标准平均提高10%;农村小学、初中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提高到695元、895元;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提高到4000元;提高了机关事业单位津补贴和绩效工资标准,并向低职务低职级人员倾斜。

三是努力解决人民群众急困难题。为5万名参保失业人员每人发放冬季取暖补贴2400元,为9.6万名贫困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发放生活或护理补贴40元,为万余名年满60岁的村医每人每月发放不低于100元的生活补贴。扎实做好受灾群众、流浪乞讨人员、孤儿基本生活等救助保障工作。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推进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建设。

四是大力促进就业创业。省本级统筹各类资金3.5亿元,落实小微企业吸纳劳动力就业“六补一缓”、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七补一贷”等一揽子政策措施。支持困难企业落实“五缓三补”政策,295户困难企业缓交社会保险金19.3亿元,26.4万个就业岗位得以稳定。

五是积极支持教育均衡协调发展。为全省365万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学杂费和教科书费。20万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享受生活费补助。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惠及28万余名贫困地区学生。进一步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全面免除45万名中职学生学费,支持职业教育示范校、重点专业和实训基地建设。支持实施中西部高校提升综合实力计划、高校重点学科建设,出台研究生奖助学金制度,推动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

六是切实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能力。推动公共文化资源整合利用,推进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建立政府购买公共演出服务机制,支持实施农村文化建设工程,开展农家书屋、农村文艺演出、农民体育锻炼及公益电影放映等基层群众文化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