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药店防疫哨点作用大 7月29日以来已推送信息1065条

10.08.2021  07:24

  8月9日,山西省药监局举行新闻发布会。自7月29日全省药品零售企业实行“一退两抗”药品(退热药、抗病毒药、抗菌药)实名登记销售措施以来,零售药店充分发挥“哨点”作用,截至目前,共采集销售信息1343万余条,推送预警信息1065条,进一步强化了疫情防控风险监测预警。

  省药监局在解除暂停销售退热药品管控措施后,精准调整工作措施,在全省药品零售企业实施“一退两抗”药品实名登记销售,督促全省零售药店发挥“哨点”作用,提高监测预警灵敏性、精准性,做到早发现、早处置。自7月29日起,零售药店加强购药人员筛查,在销售“一退两抗”药品时,必须查验购药人员身份信息,进行实名登记;对购药人进行体温测量,查验购药人健康码和行程码信息,询问近期旅居史;严禁向体温异常、健康码异常(显示黄色和红色)或行程码显示14天内出入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出售相关药品,规劝引导其到属地卫健委指定医疗机构就诊,并将购药人员信息第一时间报告属地疫情防控办。

  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省药监局组织开发完成退热药品销售登记信息系统,对各级药品监管人员和药品零售企业员工同步进行培训,实现全省“一退两抗”药品销售信息实时采集和查询。截至目前,全省14030家药品零售企业已经全部开展了系统注册使用,共采集销售信息1343万余条。同时,实现了对中高风险地区人员购药预警信息的实时抓取,并同步向全省各级卫健委(疫情防控办)使用的“三晋通”新冠肺炎疫情监测多点触发预警响应系统进行推送,目前已推送预警信息1065条,为流调工作提供了靶向信息,有效提升了防控工作效能。

  省药监局相关负责人强调,各市相关部门要严格监督检查,分类施策,对不具备疫情防控条件的药店果断采取管控措施,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我们已经对督导检查中存在问题的3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告诫。企业承诺,严格落实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立即按防控要求对所属854家药店进行整改。

  目前,全省各级药监部门共约谈药品零售连锁总部7家、零售药店978家,采取风险管控措施42家,警告26家,责令整改132家,对74家企业采取暂停销售‘一退两抗’药品管控措施,立案79起,全部予以核查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