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四类社会组织可直接登记

25.06.2015  11:20

全省四类社会组织可直接登记

取消业务主管单位前置审批环节

从7月1日起,我省登记成立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等四类社会组织,不再需要业务主管部门前置审批,可直接向民政部门提交申请材料。6月19日,省民政厅印发《山西省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管理暂行办法》,不仅适当放宽四类社会组织的登记条件,还允许“一业多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申请注册服务商标等,以促进行业协会提升造血功能。

暂行办法》所指的四类社会组织具体为: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组织是指从事相同性质经济活动的法人单位自愿组成,在国民经济各领域内从事行业自律、行业服务、行业培训等活动的社会团体。科技类社会组织是指以促进科技发展和进步为目的,专门从事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传播与普及、咨询与服务、成果转让与评估等业务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是指为特定公益目的设立的,为社会公众和社会发展提供公益慈善和社会服务,具有保障性、非营利性、志愿性特点的基金会、公益性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公益性社会团体。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是指面向社区,为满足城乡社区居民需求、促进社区和谐发展,以开展社区服务为主要内容的社会组织。

记者了解到,取消了筹备审批环节,并不意味着取消行业主管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的日常管理。针对这四类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仍旧会依法履行登记、年检、评估等日常管理职能,并加强对其执法监察,依法查处其违法违规行为。(记者 杨文)

来源:山西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