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健身,政府服务要到位

12.08.2014  09:10

今年8月8日是我国第六个“全民健身日”。连日来,形形色色的全民健身话题成为网络和媒体关注的热点。随着群众健身意识的增强,参加体育锻炼、享受运动乐趣正成为不少人的主动选择。但同时,全民健身是一个系统工程,健身设施的就近提供、体育场馆的公益开放、健身指导的科学专业等,无不影响着人们的健身意愿。如何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这也日渐成为一个普遍的社会难题。

近年来,随着《全民健身条例》的实施,越来越多的地方政府在全民健身方面想法子、蹚路子,在实践中也取得了不少成效。以上海为例,2013年,上海新建了71条健身步道、28个百姓健身房,并且新建了8家百姓游泳池和5个区级体质监测中心,进一步完善了公共体育设施的布局。此外,上海还通过政府出资购买的形式,在“高大上”的写字楼里建起了百姓健身房。

在全国,类似上海的事例比比皆是,但也有部分地方发出不和谐音符。据8月5日发布的《中国群众体育发展报告(2014)》,2013年,我国有5个省份、207个地(市)、县彩票公益金安排全民健身未达到规定比例,有21个地(市)、县未安排用于全民健身经费。

两个事例,反映出两种截然不同的公共体育服务意识。如果认为全民健身是与经济、教育同等重要的民生问题,自然会加大投入、努力营造健身氛围,全民健身事业开展就会顺利很多;反之,如果认为全民健身可有可无,不仅不“关照”甚至随意压缩这方面的经费,全民健身事业的发展也就无从谈起了。

发展全民健身事业,让全民共享国家体育发展的成果,是构建体育强国的基石。作为目前推动全民健身事业发展的“主引擎”,各级政府应该紧跟社会脚步,增强体育公共服务意识,用实实在在的行动,为全民健身活动提供服务和保障。倘若如此,我国从体育大国到体育强国的转变进程应会加速不少。

(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