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下午,我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在全市集中开展犬类专项整治行动的具体情况

13.01.2017  21:35

 

 

 

 

春节临近,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犬类管理工作,确保全市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市局决定自1月12日起至4月12日在全市范围开展为期90天的犬类专项整治行动,现将犬类专项整治行动的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整治目的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以集中整治违规养犬,收缴流浪犬,依法查处犬只扰民、伤人案件为重点,以“依法办证、定期年检、从严查处、健全机制”为工作思路,将通过为期90天的整治,努力达到“两提升一下降”(即办证、年检的数量有所提升,查处的涉犬案件数量有所提升,涉犬警情下降的)的目标。

二、整治的范围和内容

(一)整治的重点范围

本次专项整治的重点范围是:1.我市东、南、西、北四条绕城高速公路以内的全部地区及小店、晋源区政府所在地;2.三县一市县(市)人民政府所在地。

(二)整治的重点部位

本次专项整治以居民小区、公园(包括滨河东西路两侧的草坪内)、广场、商贸繁华地段、机关单位、主要人行便道和其他人员密集地区为重点部位。

(三)整治的重点内容

本次专项整治将采取强有力的措施,集中查处以下问题:

(1)在重点区域内饲养符合《太原市养犬管理条例

规定的犬种,但未办理犬证的;

(2)在重点区域内饲养禁养犬种的;

(3)犬只伤人的;

(4)不按照《太原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的时间,携犬外出的;

(5)违反《太原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携犬外出不系牵引带的;

(6)违规开办养殖场的;

(7)利用便道、公共场地摆摊设点交易犬只的;

(8)流浪犬经常出没的地方。

    在此,太原警方呼吁广大市民严格遵守《太原市养犬管理条例》,积极配合整治工作,规范养犬、文明养犬,齐心协力整治“犬类”问题,共同营造更放心、更舒心、更顺心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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