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推进“六权治本”工作走笔

14.12.2015  15:45

善除害者察其本,善理疾者绝其源。

依法确定权力、科学配置权力、制度约束权力、阳光行使权力、合力监督权力、严惩滥用权力——省委作出“六权治本”重大决策,意在通过六个方面“束权”,触及权力部门及“掌权人”的“神经末梢”,让权力理性回归到为人民服务的本位中去。实质是要以法治方式规范和控制权力运行,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而这,对一些部门来说则意味着放弃“利益”,对于政府来说无异于“刮骨疗伤”。

如此说来,“六权治本”拉开的是一场深刻的体制机制改革,一场深刻的“权力革命”!

面对这项硬任务,市委、市政府没有丝毫犹豫,而是以势在必得之决心与勇气,真抓实干,扎实推进,誓要打好这场“权力革命”的攻坚战。市委书记张璞还明确要求,在推进“六权治本”工作中,晋中要走前一步,勇于创新,积极探索和实践,为全省推进“六权治本”工作积累经验、推出典型。

自今年4月启动推进以来,“六权治本”已成为我市引领带动法治建设、推动落实“两个责任”、整治改进作风的重要载体。随着“六权治本”工作的纵深推进,清晰权力边界、优化办事流程、监督制约权力的成效逐步显现。

以壮士断腕之决心

编织权力“笼子”

权力如猛虎不能散养,散养必定伤人;权力如洪水不能越界,越界必成祸患。

只有制度的铁笼扎紧扎密,权力才不会为所欲为,腐败才不会越演越烈。“六权治本”就是在为权力编织密实的“笼子”。

我市紧紧扭住“两清单、两张图、两平台、一监督”这个载体,抓住对“一把手”加强监督管理这个关键,市县乡村联动,抓试点、探路子、抓防控、建机制,分层分类推进,发挥试点先行、示范带动作用,实现“六权治本”在全市全覆盖,凝聚起全党、全社会共建共享权力公开透明廉洁运行成果的合力。

“六权治本”实施以来,各级各部门均成立了高规格的领导小组,明确了领导小组和常设办事机构,形成了推动有力、运转顺畅的工作机制。平遥县采取县级领导分片包干、定点指导措施,落实“六权治本”推进责任;介休市领导小组设在该市市委办,下设七个工作小组,形成了“一办七组”工作体系;祁县、灵石等县县委主要领导带队深入基层调研指导,组成督查组开展了普遍性督查指导,有力推动了工作开展。市直各单位也都成立了主要负责人牵头的领导小组,特别是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财政局、市政务中心等重点任务牵头单位,在完成本单位权力梳理、流程优化、制度完善基础上,还牵头负责市本级“三重一大”(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制度建设、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等重点任务,同时加强了基层指导,形成了实现联动推进的良好态势。

从近年查处的大量案件来看,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大多发生在担任“一把手”期间。“一把手”位高权重,一旦出问题,最容易带坏班子、搞乱风纪。“一把手”权力集中,“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如何以刚性制度管住“一把手”、确保“一把手”正确用权,是全党面临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

我市在推进“六权治本”工作中,抓住领导干部中的“一把手”这个“关键少数”,着力在监督管理“一把手”上破题发力,重点完善了三方面的制度体系:一是“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体系。确定和顺县、灵石县为“一把手”监督工作试点单位,推行“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财物、工程建设、政府采购、产权交易等重大工作制度,推动形成副职分管、正职监督、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权力运行格局;二是“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体系。市直各单位明确界定本单位“三重一大”事项的范围,形成单位重大事项目录,规范“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制定重大决策“一把手”末位表态和票决制度,建立决策全程记录制度;三是权力行使分离制度体系。围绕权力运行的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将高风险岗位权力进行分解,实行分岗设权、分事行权,对行政许可事项实行受理、办理、批准分离,对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事项,实行调查、决定、执行分离,有效化解权力行使中的潜在风险。

厘清权力责任

亮出权力家底

亮出权力家底,阳光平台晒权。我市积极推动市县乡村形成“两清单、两张图”,真正落实“权力全部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

目前,市政府确定的37个重点部门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定完成,各县(区市)权责清单编制全面铺开;权力运行流程图、权力运行风险防控图将在本月底向社会公布;政务服务平台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有序推进。

“六权治本”工作开展以来,通过持续深入地部署推进、督查指导,“六权治本”在基层干部群众中形成了广泛深入影响,成为带动整体工作、落实“两个责任”、服务基层群众的重要抓手。

市国土局在充分考虑的基础上,对矿产资源采矿许可、国有土地登记等不再分列子项;对不属于行政处罚范畴的责令限期拆除、属于《刑法》规范的损毁农用地数量较大的处罚、土地估价报告备案等2项无上位法支撑的职权、土地登记费等3类服务性收费,全部从权力清单中撤下;对矿山储量年报审查等3项职权归类为行业内部或部门之间事项;“闲置土地无偿收回”由处罚类变更为征收类。

市经信委在“两个清单”编制工作开始后,经各科室上报,共统计行政职权44项。经过一审、二审的反复审查,本着能下放的下放、能合并的合并、能取消的取消、能划转的划转,最后,该委确认行政职权18项。

市民政局从权力的配置和使用着手,固化工作程序,明确了哪些权力放在科室,哪些权力分管领导负责,哪些事项需要上会研究决定,哪些事项需要公示、在哪个环节公示,以及每个环节的办结时限等。并对10项专项资金和经费、26项重要权力事项,及干部管理和选拔任用等内容进行了流程再造,制订了29项工作流程。既便于各级工作人员进行操作,也便于群众和纪检、审计部门进行监督。把权力晒在了阳光下,使显性权力规范化、隐性权力公开化,实现权力阳光运行。

在基层乡镇,权力梳理、流程优化成为业务培训、素质提升、改变作风的过程。介休市三佳乡在编制权力清单中,梳理出乡镇一级法定职权30余项,行政管理职责80余项,改变了少数干部认为乡镇有责无权的认识误区;灵石县马和乡梳理出农村组织基层权力30项,全部对应编制办事流程,权力得到明确、责任更加清晰、流程更加便民。

推动“六权治本”向乡村延伸

乡村治,百姓安。

乡村是推进国家法律贯彻执行和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领域,也是当前法治建设相对薄弱的领域。我市推进“六权治本”向乡村延伸,通过开展试点将于明年在全市推开。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各县(区市)将乡镇、农村纳入全市“六权治本”整个工作体系。市县两级紧紧抓住农村基层权力运行的关键点和关键环节,不断深化乡镇农村“六权治本”。

平遥县卜宜乡推行乡村“3+1”权力运行模式,“3”是编制职权、责任、服务“三个清单”,“1”是绘制一套便民服务监督流程,力促服务和监督规范,让群众明白办事找谁办、怎么办,努力实现干部服务群众“零距离”、群众监督干部有依据。“3+1”的推行,使农村大小事宜都在群众眼皮底下阳光运行,群众对干部的猜疑和误解大幅减少,给了群众一个明白,还了干部一个清白,社会矛盾进一步缓解,农村治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如卜宜乡南石渠村在低保户评审工作中,由于公开了办事流程、申报标准,经过几上几下的支部村委联审、“两议会”比对审核,由原先申报的37户最终确定为7户,所有申报对象对评审过程和结果均无异议、心服口服。

太谷、祁县作为试点,把乡村“六权治本”作为农村治理法治化核心要求,通过编印法治宣传手册,开展法治讲座等方式,使“六权治本”精神灌输到每家每户。

和顺县在农村资金管理上探索完善了“三资”代理、“四议”决策、招标投标、“五签三审”、全面公开“五项制度”,构建了农村“一把手”监督体系。这些好的典型做法,为以农村治理法治化为载体推进“六权治本”在农村的延伸覆盖,提供了有益探索和实践经验。

知之愈明,则行之愈笃;行之愈笃,则知之愈明。

“六权治本”正是在理论与实践的相辅相成、相得益彰中,使权力完成了从任性到法治的根本转变。随着“六权治本”的纵深推进,随着权力边界的清晰、运行的规范、设租寻租空间的消除,依法行政和廉洁从政的意识将得到空前强化。“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流程优化、廉洁高效、透明公开、人民满意”的权力运行机制,指日可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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