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首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环境状况

26.04.2016  11:51

    检察日报北京4月25日电(记者谢文英)《国务院关于2015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今天上午提请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依据2015年1月1日实施的新修订的环保法规定,县级以上政府每年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这也是环保部首次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专项工作报告。

    据环保部部长陈吉宁介绍,2015年,全国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但环境污染重、生态受损大、环境风险高等问题仍然突出。其中,空气质量,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中,达标城市仅有73个,占21.6%。78.4%的城市空气质量仍然超标,有70个城市可吸入颗粒物浓度不降反升。

    “地表水水质稳中趋好,但部分水体污染问题突出。”陈吉宁说,南水北调东、中线一期工程调水水质稳定达标,但是近八成劣V类水体集中在海河、淮河、辽河和黄河流域。城市黑臭水体大量存在。14个富营养化湖库无明显改善。近岸海域局部污染严重。

    陈吉宁还介绍了生态环境、环境风险等。其中,2015年土壤环境状况不容乐观,长三角、珠三角、东北老工业基地等部分区域土壤污染问题较为突出,西南、中南地区土壤重金属超标范围较大。

    陈吉宁表示,目前已经完成“十二五”规划确定的环境约束性指标,以及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主要污染物减排年度目标。“十三五”期间,环保部门将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持续实施“大气十条”“水十条”,加快编制“土十条”,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通过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严密防控环境风险,实现环境质量总体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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