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议今日召开

28.12.2015  11:59

12月28日,2016年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议在交通运输部党校召开。会议提出,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部署,总结“十二五”交通运输工作,分析形势,研究“十三五”交通运输发展总体思路,部署2016年重点工作,更好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推进结构性改革,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当好先行。

交通运输部部长、党组书记杨传堂首先传达了马凯副总理的重要批示,随后作了题为《坚持五大发展理念 推进结构性改革 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当好先行》的工作报告。部领导,部机关各司局和部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计划单列市和部分中心城市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将出席会议。部分县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将列席会议。部老领导、武警交通部队、中国铁路总公司以及中央有关部门相关负责人应邀出席会议。

杨传堂回顾了“十二五”时期交通运输发展情况。他指出,“十二五”时期是我国交通运输发展进程中极不平凡的五年。在党中央、国务院正确领导下,全行业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调整结构、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加快“四个交通”建设,全力当好发展先行官,圆满完成了“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实现了交通运输发展阶段由“总体缓解”向“基本适应”的重大跃升,为我国由“交通大国”迈向“交通强国”奠定了坚实基础。

杨传堂指出,2015年是“十二五”收官之年,全年形势复杂严峻,任务艰巨繁重,大事难事不断,交通运输系统克服重重困难,圆满完成各项任务,成绩来之不易。五年来,交通运输发展理念不断提升、支撑发展全局作用更加凸显;综合交通运输改革和法治建设取得了重大进展;综合交通基础设施网络加快形成;综合运输服务保障能力整体大幅提升;转变发展方式成果较为丰硕;交通运输安全与质量工作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行业软实力建设成效显著。

杨传堂指出,新常态下,我国经济呈现速度变化、结构优化、动力转换的基本特征。交通运输的结构性问题,突出表现为有效供给不足。在基础设施方面,供给总量不足的问题仍然突出;在运输服务方面,轻质化、高附加值、一体化的货运供给不足,快捷化、个性化的客运服务供给缺口较大;在运输装备方面,仍有较大改进提升空间。

杨传堂强调,“十三五”时期仍是我国交通运输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变。从发展机遇看,总体需求依然旺盛,发展空间不断拓展,动力转换逐步加快,改革红利持续释放。同时,面临的风险和挑战日益增多,转型发展任重道远,刚性约束持续增强,利益诉求趋于多元。交通运输发展机遇与挑战并存,必须攻坚克难,顺势而为,更好适应和引领新常态,推动交通运输科学发展。

杨传堂指出,“十三五”时期综合交通运输发展的总体目标是,聚焦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加快推进综合交通、智慧交通、绿色交通、平安交通建设,加快完善综合交通基础设施网络,加快提升综合交通运输供给能力和服务品质,不断提高创新能力,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水平,不断增强国际竞争力,不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到2020年基本建成安全便捷、畅通高效、绿色智能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推动交通运输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

杨传堂强调,“十三五”时期交通运输将重点做好六个方面的工作:一是交通扶贫脱贫精准发力加大力度;二是全力推进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三是加快构筑综合交通基础设施网络;四是努力打造综合运输服务升级版;五是着力推进智慧绿色平安交通建设;六是积极构建全方位开放新格局。

杨传堂指出,“十三五”时期交通运输的发展要重点推进“五个更加注重”:更加注重补齐交通基础设施短板,更加注重提升运输服务品质,更加注重运输装备提档升级,更加注重各种运输方式协调发展,更加注重推进放权降费。

杨传堂表示,面对复杂的国际国内新形势,面对新常态下加快推进结构性改革的新要求,“十三五”时期交通运输发展将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

会议最后,杨传堂就2016年综合交通运输重点任务作出具体部署。他指出,2016年要继续大力推进“四个交通”建设,切实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推动交通运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着力推动综合交通基础设施加快成网,着力推动运输服务提质增效升级,着力推动行业软实力持续提升,全力当好经济社会发展先行官,努力实现“十三五”发展的良好开局。

(一)继续深化改革攻坚

一是深化综合交通运输改革,促进各种运输方式深度融合、协同发展。二是继续加大简政放权力度,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三是继续深化交通运输投融资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四是不断完善市场体系,完善市场准入与退出制度,推进竞争性领域环节价格改革,深化港口收费改革,落实《港口收费计费办法》,继续清理规范涉企收费。五是深化重点领域改革。继续深化推进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深化出租汽车改革,选取有代表性的城市开展试点,创新对互联网平台新兴服务业态监管的模式和技术手段。

(二)加快建设法治政府部门

一是健全法规体系。加快推进《海上交通安全法》《民航法》等重点立法项目制修订进程,推动出台《城市公共交通条例》。二是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基三化”建设。三是完善法治监督体系。探索制订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办法,强化执法考评,研究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四是依法加强监管。加强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信用法规制度和标准规范,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继续联合相关部门深入长效推进“治超”工作。

(三)加快推进综合交通基础设施网络建设

一是全面推进交通扶贫脱贫攻坚,完善定点扶贫和对口支援工作方案,制定部省联动相关办法。二是有力支撑国家“三大战略”。服务“一带一路”战略,加快建设6大走廊交通基础设施主通道,完善境内段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依托沿海港口,拓展国际运输网络。推进京津冀交通一体化取得新突破,加强体制机制创新和政策法规标准对接,加快建设多节点、网格状、全覆盖的综合交通运输网络,加快北京新机场集疏运通道建设。加快推进长江经济带综合立体交通走廊建设,制定《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交通运输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好《推进长江航运科学发展的若干意见》,加快实施长江南京以下12.5米深水航道二期工程等一批重大项目,组织做好三峡枢纽水运新通道航道关键技术研究,推进沿江港口转型升级。三是有序推进公路建设。加快推进国家高速公路待贯通路段建设和繁忙路段扩容改造,全年新增高速公路4500公里左右。以“老少边穷”等地区通县国道为重点,加强国省干线升级改造,全年新改建1.6万公里左右。深入开展“四好农村路”建设,力争新建改建农村公路18万公里,加快剩余乡镇、建制村和较大撤并建制村通硬化路建设,加大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危桥改造和窄路加宽改造实施力度。四是积极推进水运建设。推动《国家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和救助系统布局规划》实施,推进《全国沿海港口布局规划》修编。全面加快“两横一纵两网十八线”内河高等级航道和内河主要港口建设。有序推进沿海大型规模化港区和专业化码头建设,实施上海国际航运中心洋山港区四期等一批重点工程。五是大力加强枢纽建设。新建一批综合客运枢纽,继续支持具有多式联运功能、干支衔接功能和口岸服务功能的货运枢纽(物流园区)建设,完善综合运输节点设施网络。着力提升主要港口集疏运通道建设和服务水平,完善铁路进港“最后一公里”。六是加强养护管理。制定实施“十三五”公路和航道养护管理发展纲要。强化国家干线公路网养护监测,推进国家公路网里程桩号传递和交通标志调整,提高公路网整体服务水平。

(四)推动运输服务提质增效升级

一是加快推进综合运输服务体系建设。联合发展改革委组织实施首批多式联运示范工程,重点推进集装箱铁水、公铁联运发展。研究建立综合客运枢纽服务能力评价制度,深化综合运输服务能力监测分析。统筹抓好春运等重点时段运输组织保障。选择部分县级行政区开展首批“城乡交通一体化”工程。二是加快推进道路客运转型升级。稳步扩大道路客运企业经营自主权,优化线路资源配置。全面落实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开展公交都市创建活动,推进实施城市公交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研究制定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和城市公交用地综合开发的指导意见。三是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业,推进物流大通道建设,继续深化铁水集装箱联运试点工程,启动实施货运车型和设施装备标准化工作,推广甩挂运输试点经验和依托互联网平台的“无车承运人”发展模式。促进交邮融合,推动完善农村物流体系,推进农村物流与电子商务融合发展。大力推进国家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着手研究物流信息大数据中心建设。四是加快建设海运强国。落实好老旧运输船舶和单壳油轮提前报废更新政策。加快推进港口转型升级,大力发展现代航运服务业,继续推进全国内河船型标准化。严格履行《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切实保护船员合法权益。

(五)实施创新驱动战略

一是加快提升行业科技创新能力。鼓励群众性创新创业,积极营造“双创”良好环境。争取国家科技资源支持,加强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核心技术攻关。二是加快推进标准化工作。落实国务院深化标准化改革部署,开展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工作,健全安全应急标准体系,开展水运工程施工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强化标准实施监督。三是加快推进智慧交通建设。深入实施“互联网+交通运输”系列行动,推进交通运输行业信息资源开放共享,加快推进全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监管工程等一批信息工程,加快构建面向社会的统一信用信息平台,建成交通运输部综合应急指挥中心。

(六)大力发展绿色交通

一是继续组织开展绿色交通示范工程。建立健全交通运输绿色发展制度和标准体系,加强行业节能环保监管和监测能力建设,推动行业重大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和项目节能评估。二是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加快推进LNG等清洁能源应用,鼓励船舶靠港使用岸电。三是强化基础设施生态保护和污染综合防治。鼓励各省实施交通行业重大基础设施生态修复工程,加强高速公路服务区节能环保改造,推进交通运输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推进实施《船舶与港口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15-2020)》,率先试行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京津冀)水域船舶排放控制区。四是促进资源集约节约利用。统筹利用综合运输线位、运输枢纽、跨江跨海通道线位等资源,提高建设用地和港口岸线的利用效率。积极倡导废旧路面等资源再生循环利用。

(七)全面深化对外交流合作

一是深化“一带一路”开放合作。进一步完善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顶层设计,利用好中国-东盟(10+1)交通部长会议、上海合作组织交通部长会议等机制和平台,推进规划标准对接和国际运输便利化发展,推进交通运输一批重大标志性工程落地。联合相关部门推进电子口岸建设,提高通关效率。二是继续实施“走出去”战略。进一步加强与中东欧、亚非拉等国家交通运输合作,推动我国交通运输领域资本、装备、技术标准、服务等“走出去”。支持企业参与海外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与经营。三是提高国际组织事务参与能力。加大重要国际谈判参与力度,启动国际海事组织成员国履约强制审核准备工作。四是深化双边多边务实合作。加强与有关国家的交流合作,推动落实示范试点合作项目。务实开展与东盟等国家航行安全、海上搜救等领域的合作。支持杭州做好二十国集团(G20)峰会交通运输各项工作。

(八)加快构建交通运输安全体系

一是提高安全管理水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在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以打造“品质工程”为抓手,进一步明确质量标准和目标,不断提升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质量安全管理水平。二是强化重点领域安全监管。继续加大道路“两客一危”、水上“四类重点船舶”、“六区一线”重点水域和港口危化品码头、堆场及罐区等重点领域的安全监管力度,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三是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加强公路干线路网运行监测调度,完善跨区域路网运行出行服务与应急联动协调机制,充分发挥武警交通部队和公路养护管理队伍的应急保障作用。进一步加强海上应急管理“一案三制”建设,提高溢油应急处置、救助打捞和深海远海搜救与航海保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