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抓手全力推进山西辐射安全监管工作

23.06.2016  13:39

近日,山西省召开全省辐射安全监管工作会议,会议提出,辐射安全监管工作要坚持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以改进作风为抓手,以能力建设为重点,以辐射环境安全为目标,全面推进辐射安全监管体系与监管能力现代化,确保全省辐射环境安全。

山西省环保厅厅长郭长青在会上强调,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推进两个现代化建设创新发展的起步之年,工作头绪多,工作任务重。辐射安全监管要立足全省实际,尽早入手、早谋划,要着力从四个方面推进。

一是紧盯辐射环境安全。全面贯彻落实第五次全国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加强辐射安全监管,以“安全第一”为目标,时时讲安全,事事抓安全。从日常监督检查着手,严管严控,履职尽责,全面落实安全责任。积极推进重点放射源监控系统建设,提高技防能力,夯实辐射安全监管技术支撑体系,全面提高核与辐射管理效率和水平。

二是突出辐射环境监管。结合新形势新任务,采取有效措施,依法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严格执行环评、“三同时”制度和辐射安全许可、放射性同位素转让、备案制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从源头上消除辐射事故隐患,加强辐射监督执法,强化高风险源及关、停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提高核安全文化意识,严防辐射事故发生,圆满完成年度的各项工作仼务。

三是加强基础能力建设。积极推进和完善核与辐射安全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配备安全监管和应急响应所需要的仪器设备,逐步形成能够适应日常工作需要的监管体系。积极组织开展环保部门监管人员培训、辐射工作单位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上岗培训,扎实推进持证上岗,提高从业人员法律和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管理氛围。

四是坚持求真务实作风。坚持并弘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扎实开展好“两学一做”教育活动,树牢“遵纪守法”意识,淡泊名利、夙夜在公、依法用权、用权为民。自觉遵守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依法开展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努力打造一支坚强有力、廉洁高效的核与辐射安全监管队伍。    (来源:宣教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