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报告

25.06.2015  11:39
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报告 日期:2015-02-28 14:42:18 来源: 忻州市国土资源局  作者: 政法科  点击:272 
 
 

坚持依法依规    全面落实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报告

 

                                            赵青山

 

(2015年3月2日)

 

同志们:

受局党组委托,我代表市局党组,总结2014年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部署2015年工作任务。

一、关于过去一年工作的回顾

2014年,在市委市政府、市纪委和省厅的正确领导下,市局党组结合国土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际,紧紧抓住落实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狠抓党的纪律建设,严格干部教育监督,持续强化作风建设,特别是结合学习讨论落实活动,围绕高和声等系统腐败案件认真总结反思,深化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完善法规制度建设和风险防控体系,坚决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努力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全系统各级纪检监察机构以深化“三转”落实为抓手,聚焦中心任务,着力解决职责不清、职能发散、主业荒疏的问题,切实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大力查纠“四风”问题,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不断强化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积极推进国土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健全工作机制,深入推进落实“两个责任

研究制定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细化明确主体责任60项任务清单,逐级签字背书,以上率下,一级抓一级。突出强化“一岗双责”,市局机关10  名处级党员领导干部和18名科级干部作出落实主体责任和廉洁从政公开承诺。年中、年底分别向市委、市纪委和省厅汇报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同时听取了各县(市)局、分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把责任落实到人头、分解到基层,层层传导压力。严格干部教育管理,深入开展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和廉洁自律的宣传教育,对近三年来8名新提拔干部开展了廉洁从政谈话,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了徐向前红色教育基地,倡导开展“吹好廉政风、争当贤内助”活动,坚持树新风,弘扬优秀传统文化,进一步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认真落实“一案双查”,加大责任问责力度,对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和不正之风蔓延的单位,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对保德县局事业单位人员打架斗殴事件,进行了严肃查处,对当事人和相关负责人都进行了相应处理。

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化“三转”落实。下发了纪检组长在党组中不分管其他业务的通知,要求纪检组长分清主办、协调、参与和督办责任,专司纪检监察工作,集中精力抓好主业,及时主动跟进,深化思想认识。研究制定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组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细化了30项主责清单,对履行监督执纪问责作出明确规定,主动改变过去参与具体业务决策过程监督以及配合、替代部门开展业务检查的做法,由“监督具体事项”向“监督部门履职”转变,把监督重点放在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上来,把主要精力聚焦到依法依规履职和遵章守纪情况的监督执纪问责上来,着力解决工作越位、缺位和错位的问题。积极清理纪检监察机构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清理前市局纪检组共参与8个议事协调机构,清理后减至2个。

(二)严明党的纪律,强化执纪监督,持之以恒纠正“四风

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确保政令畅通。坚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制定了关于严明纪律、改进作风的若干规定,开展了工作秩序涣散、纪律松弛、衙门作风问题以及节日期间作风纪律等专项检查,配合市纪委第七联组,对我系统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内政治生活准则、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和落实市委市政府、市纪委和市局党组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开展了专项巡察,着力解决各级班子中存在的软弱涣散、内部不协调、不团结、不担当、不作为等突出问题,决不允许在贯彻执行中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决不允许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利益输送等,不断强化组织意识和纪律观念,确保纪律刚性约束。

严格落实中央 八项规定 精神,纠正“ 四风 ”坚决有力。按照“抓深抓细抓实”的要求,我们重申强调了党员干部生活作风“十不准”,把监督执纪从“工作圈”延伸到“生活圈”、“社交圈”。紧盯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相继提出“八不得”、“二十六不准”等一系列具体要求;巩固严禁用公款赠送贺卡、月饼等节礼专项整治成果,严肃查处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款旅游和违规发放福利、领导干部出入私人会所、借婚丧喜庆敛财等问题。特别是结合元旦、春节重要节点,组织了县级4名纪检组长参加了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开展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交叉检查,梳理问题线索8个。同时也接受了大同、朔州检查组来我市的作风纪律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专门督促,帮助各县局建章立制、堵塞漏洞。

(三)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

规范办案程序,认真学习了省厅下发的纪检监察案件调查处理办法,加强案件全过程管理。落实“一案三报告”制度,对所有查办的案件,形成案件调查报告、办案总结报告和案件剖析报告。推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严防以案谋私。充分配合市纪检监察部门和各县纪检监察部门进行了涉地涉矿案件的查处,做到了有腐必惩、有贪必肃,严肃查处利用土地和矿产资源审批权、执法权、督察权、项目管理权、大额资金支配权谋取非法利益、损害群众权益等案件。全年,接到省、市纪委和省、市信访局分别交办案件和自己受理查处案件共5件,均按要求完成了初核或查处工作。2014年,我市国土资源系统追究刑事责任1人,受党纪处分3人,政纪处分1人。其中科级干部4人;股级干部1人。

立足抓早抓小,针对问题及时开展约谈、函询和诫勉谈话。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函询、诫勉谈话和任前廉政谈话等制度。建立健全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处置机制,对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和廉洁自律等方面出现的一般性问题,及时进行谈话提醒教育,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打招呼、早处理。2014年全系统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同干部谈话  60人次;开展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的抽查核实,共抽查核实8  人。

(四)着力推进制度建设,推动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机制

坚持立行立改,着力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制定了领导干部监督实施办法,下一步将经过研究讨论后公布实施。规范和调查了党员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和企业兼职有关问题、重点强化对班子成员和“一把手”权力的监督制约。创新监督工作方式方法,建立了廉政风险防控监督平台,对现有的行政权力进行了科学配权、权力制衡、阳光审批、公开监督。完善问责机制,制定了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和行政过错责任倒查办法。完善了选人用人办法,对拟提拔任用的人选存在党风廉政方面问题或群众有举报反映的,纪检组可以否决或提出暂缓提拔使用的建议。

(五)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进一步提升

健全完善纪检监察机构,选好配强纪检监察干部。2014年正式转正了县局纪检组长1名。为了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履职能力和综合素质,局党组选派了4名纪检干部参加了市纪委在市委党校举办的纪检干部专业培训,使纪检干部素质和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切实防止“灯下黑”。按照“铁纪、铁军、铁腕”的要求,转发了省厅强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履职尽责能力的通知,对深化“三转”、改进作风、提升能力及强化党的纪律观念和责任担当提出了明确要求。使纪检监察工作职能更加明确,责任更加突出,促进了纪检干部协助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积极性。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总结起来,我们有以下几点具体体会:一是市委市政府、市纪委和局党组的鲜明立场、坚决态度和强有力的措施,为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供了坚强的保障。特别是面对新形势下,对腐败问题的零容忍态度,塑造了党风廉政建设的良好氛围和正风肃纪的强大攻势,坚定地树立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不好其他工作都是零”的理念,认真吸取教训,深刻反思剖析,积极主动预防,为纪检组实行“三转”创造了条件。

二是必须紧紧抓住落实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市、县两级党组能否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直接关系党风廉政建设成效。现在,有的党组对主体责任认识高度不够,落实不力,抓业务多,抓党建少;有的对纪检组支持力度不够,对发现和存在的问题袒护、包庇;有的只停留在发发文件,讲讲要求,对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成效不注重;有的甚至不讲党内政治生活,大权独揽,官商勾结,利益输送,履行主体责任严重缺失,带坏了干部风气,造成了恶劣影响。

三是必须敢于动真碰硬地履行监督责任。监督执纪问责是责任,更是使命。我们部分干部出现了问题,说明我们对监督责任把握还存在着制度上缺陷,对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刚性力度不够,以信任代替了监督,监督责任没有真正落实到位。责任的弃守,客观上会虚化监督、放纵腐败。我们必须在认理认账认责、认罚认改认干的基础上,突出问题导向,敢于动真碰硬,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只有这样,才是对干部真正的爱护和保护。同时,必须做到打铁自身硬,监督执纪问责才会更有底气、更加硬气、更具权威。

四是必须始终保持惩治腐败和抵制“四风”的高压态势。当前,仍有一些干部低估和无视市委和局党组、纪检组反腐败的决心,心存侥幸、铤而走险、顶风违纪,腐败问题时有发生;“四风”问题慑于压力有所好转,但严格遵守规定的自觉性尚未普遍形成,违规违纪行为禁而不绝。气可鼓不可泄,劲可提不可松。我们必须把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纠正“四风”作风作为主要目标,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在系统形成讲敬畏守规矩、讲忠诚敢担当、讲落实干实事的从政环境和政治生态。

五是必须坚持用追责问责来推进责任的落实。“两个责任”能否落实,关键在责任追究能不能落实。无论是党组、纪检组还是其它职能部门,都要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签字背书。党员领导干部在做决策、开展工作时,必须首先想到法律依据、法定程序、违法后果和责任追究,绝不能当官不想干事,只想揽权不想担责。出了问题,就要追究责任,决不允许底下问题成串、为官麻木不仁,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更不能明哲保身。只有各级党组、纪检组共同发力、协调推进,才能真正把责任落实下去,让责任意识深入人心,使担当精神蔚然成风。

二、清醒判断形势,保持政治定力,全力以赴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反腐力度和成效前所未有,60余名部级及以上领导干部被查,数以万计的问题干部被处理,赢得了党心民心。过去的一年,是山西历史上极不寻常的一年,省市多名干部落马,几个重点职能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受到了查处。作为我们国土资源系统也同样体现了反腐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尖锐性,从省厅到我市系统分别有原厅长李建功、偏关县原国土资源局长高和声,以及今年的市局原纪检组长刘强等一批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被刑事追究。

当前,国土资源部门仍然是反腐败的重点领域,处于反腐败斗争的风口浪尖。从总体上看,腐败和反腐败呈胶着状态,我们在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上还没有取得压倒性胜利,腐败活动减少了但没有绝迹,反腐败体制机制建立了但还不够完善,思想教育加强了但思想防线还没有筑牢,遏制腐败蔓延势头、重构国土系统政治生态的工作艰巨繁重。特别是腐败现象隐蔽性、欺骗性更强,而且具有明显的领域特点。比如在土地和矿业权出让方面,虚假招拍挂、滥设前置条件,搞量身定做、暗箱操作;在土地和矿业权评估方面,与中介机构、委托方互相串通,弄虚做假;在行政审批方面,违法违规、官商勾结、内外串通、索贿受贿;在申报事项方面,利用核准权、协调权,控制审批进度,故意刁难扯皮,完成权钱交易;在执法监督方面,监管不力、执法不严,瞒案不报、压案不查;在土地整治方面,搞虚假招标,搞人情项目、权钱交易,编制虚假资料随意挤占挪用、套取骗取土地整治项目资金等等。这些腐败问题还呈现了一把手腐败、贪腐金额巨大甚至顶风违纪等趋势和特点。从近年来我局出现的腐败问题也充分说明了这些领域存在的问题。在“四风”问题方面,有的单位违反财经纪律报销票据,有的单位一把手还没有脱离人、财、物的管理,违反工作纪律的现象也没有完全消除,在上班期间,有的玩电脑游戏、有的搞网购、有的搞理财,有的在电脑上看电影等等。这些问题,各局党组必须认真监督检查,坚决制止。

从落实监督责任来讲,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我们的工作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期盼还有不少差距。有的党组对纪检监察工作口头支持多,具体指导少,个别单位还没有纪检监察机构,市局也将加大对纪检机构的人员配备。有的纪检监察机构“三转”还不到位,职能发散,聚焦不足,还存在不会监督、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的问题;纪检监督干部队伍力量有限、手段不足、思想观念、工作作风和能力素质还不能适应新任务、新要求。对于这些问题,我们要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是一场输不起的斗争。各级部门和广大干部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保持冷静清醒、坚定信心决心,客观审视和面对新形势的挑战,把落实“两个责任”作为当务之急,真正扛起来,落实下去,持续加压发力,通过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一步正风肃纪、凝聚力量、提振士气。我们相信,有市委市政府、市纪委的坚强领导,有市、县两级党组的高度重视,有广大干部群众的鼎力支持,有全体纪检监察干部的艰辛努力,我们一定能打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场攻坚战。

三、关于2015年工作任务

今年是全省国土资源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深入推进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一年。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市委三届六次全会精神,坚决落实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市纪委三届五次全会和省国土资源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保持政治定力,聚焦中心任务,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以推动“两个责任”落实为抓手,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纪律建设,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严肃查办涉地涉矿腐败案件,推进制度体制创新,以更严的纪律管好纪检监察干部,为国土资源事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一)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纪律刚性约束

认真贯彻落实新时期全面从严治党的总要求,坚持党纪严于国法,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督促各级党组和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意识,推进“六大发展”首先要坚持廉洁发展,自觉增强党的意识和纪律观念,严格执行党章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做到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确保政令畅通。

要把严守政治纪律、严明政治规矩放到重要位置来抓,切实加强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党员领导干部无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行其是、阳奉阴违的现象,坚决反对“山头主义”、“圈子文化”,乱评乱议、口无遮拦,擅自脱岗离岗、不向组织汇报,个人重大问题不报告,跑风漏气、说情风、打招呼等行为,做到维护团结而不拉帮派,遵循程序而不我行我素,服从组织而不讨价还价。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决不允许他们擅权干政、谋取私利。严肃查处欺骗组织、对抗组织的行为,坚决打破政商同盟圈、斩断官商勾结网。严格执行党的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督促广大党员干部守小节、明底线、知敬畏。

(二)严格问责追责,切实推动“两个责任”落实 

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层层传导压力。各级党组要紧紧抓住落实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围绕严明党的纪律、选好用好干部、加强权力制约监督、纠正损害群众利益、领导和支持查处违法违纪问题、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等重点任务,把责任细化到具体岗位、落实到工作环节,并定期向上级党组和纪检组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防止责任虚化空转。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既要坐镇指挥、谋划部署,又要披挂上阵、直接参与,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上率下,推动主体责任落地生根。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还要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坚决反对假公济私,切实做到公正用权。

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续深化“三转”。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按照“三转”和市纪委有关要求,认真履行协助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职责,确保各项部署落实到位。要突出主责,纪检组长一律不得分管纪检监察业务以外的工作,坚决从一般性的议事协调机构中退出来,不再参与具体业务和有关审批事项,不再参与土地和矿业权审批、项目评审评估、招投标、项目资金管理等具体业务的过程监督。要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和抓党风廉政建设不力,发生问题不报告、压案不查,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要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的党风廉政建设问题应该发现而没有发现的,追究其失职责任;发现了问题不报告的,按渎职追究责任,以严肃有力的问责倒追责任的落实。

(三)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

当前,“四风”问题在面上有所收敛,但积习甚深,树倒根在。我们要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横下一条心纠正“四风”,保持常抓的韧劲、长抓的耐心,抓出习惯、抓出长效。要紧盯一个个时间节点、抓住一件件具体问题,环环相扣,不断推进,继续以严的态度、严的措施惩治“四风”问题。要进一步加强对市委关于厉行节约、公车配备、公务接待、职务消费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党员领导干部接受有价证券、出入私人会所,借开会之名公款吃喝、借出差之机公款旅游等问题。要紧盯“四风”的新形式、新动向,警惕穿上“隐身衣”的享乐评议和奢靡之风,对隐蔽在私人会所、单位食堂、住宅小区大吃大喝等“四风”隐形、变异问题,露头就打,绝不姑息。要把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仍然顶风违纪的行为,列入纪律审查的重点,作为纪律处分的重要内容,严格责任追究,公开通报曝光,并对所在单位的党组、纪检组进行问责。

(四)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不断加大案件查处力度 

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刻认识到,如果现在不反对腐败,我们这些人是要被“拉清单”的,会成为历史的罪人。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在查处腐败问题上,必须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不变、猛药去疴的决心不减、刮骨疗毒的勇气不泄、严厉惩处的尺度不松,治病树、拔烂树,有案必查、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今年,我们要切实加大自办案件查处力度,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土地出让、矿权审批、买官卖官、腐化堕落案件;对违规插手重大事项的领导干部要记录在案;要紧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污染政治生态的突出问题,加大对土地和矿业权审批、出让、项目管理、资金使用等环节案件的查处力度;重点查办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坚决遏制腐败蔓延。要强化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坚持抓早抓小,针对出现的问题要及时约谈、函询、诫勉谈话。加强对典型案件的剖析警示,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坚守廉政底线,警醒自我。要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制定干部选拔作用监督办法,深入研究做好“三个一批”工作的思路、机制和办法,突出抓好“甄别”这个关键,坚决整治“为官不廉、为官不为”问题。 

(五)以矿产资源管理和土地整治项目专项整治为契机,强化对权力的制约监督

当前,学习讨论落实活动处在关键时期,厅党组结合国土资源系统腐败问题易发高发的复杂形势,决定针对矿产资源管理和土地整治项目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集中开展两大专项整治行动。制定了查摆一批存在问题,处理一批典型案件,发现一批问题线索,查找一批制度漏洞,完善一批管理制度的目标要求。在矿产资源管理方面,重点整治矿产资源配置管理混乱,违反“招拍挂”程序、“圈而不探,占而不采”等不规范行为以及中介服务机构监管缺位等容易滋生腐败的问题。在土地整治项目方面,重点整治以改造坡地、荒地、荒山、小流域治理等项目为由,骗取、套取土地整治专项资金,以及在项目管理、资金使用、工程质量、项目效益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结合厅党组部署的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对矿权审批、土地出让和土地整治项目的随机抽查,重点通过倒查为官不为、治吏不严和以权谋私问题,强化对权力的制约监督,促进依法行政、依法从政。对于移送的问题线索,要认真组织核实。涉及违纪违法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于问题突出、整治不力的,要严肃追究问责,务求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六)着力健全完善制度,推动组织和制度创新

实行“六权治本”,必须严惩滥用权力。市、县两级国土资源部门要牢固树立法治意识,构建和形成“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体制机制,坚决消除权力涉租寻租空间。要紧密结合发生在身边的腐败案件,重点梳理分析在“三重一大”上发生的问题,突出完善党内监督、选人用人管人等方面制度。对审批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要分解权力、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要坚持有什么漏洞堵什么漏洞,有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把制度的“笼子”织密、编牢、扎紧,努力形成不能腐的长效机制。要坚持问题导向,严格制度落实,加大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落实和落实不力的,要坚决追究责任,强化制度执行力和约束力。

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认真落实中央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要求,研究贯彻落实“两个为主”的实施意见,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和纪检组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组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和纪检组报告;各级纪检组长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检组会同人事部门为主。要认真落实案件调查处理办法,严格执行初核、立案请示报告报批规定,依规依纪进行审查。要建立健全约谈、报告、巡查、责任追究等制度,推动党组主体责任的落实。

(七)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打铁还需自身硬。当前,从严治党新常态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能力素质、纪律约束提出了新要求。再加上我市国土系统纪检监察机构还不健全,所以充分支持当前纪检监察干部持续深化“三转”,强化业务培训,全面提升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是非常紧迫的任务。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增强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心存敬畏和戒惧,践行“三严三实”,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纪检组长要落实好自身主体责任,既要自身素质过硬,又要在工作中敢于担当,做好表率。对尸位素餐、碌碌无为的纪检监察干部,坚决采取组织措施,该撤换的撤换,该调整岗位的调整岗位;对不敢抓、不敢管,监督责任缺位的干部坚决问责,切实解决好个别纪检组长平稳“过渡”、安全着陆,不负责任,不敢担当和一些纪检监察干部作风漂浮、得过且过,不想监督、不敢监督等问题。要严肃查处以案谋私、串通包庇、跑风漏气等违纪违规问题,严防“灯下黑”。

努力做“三个表率”。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做对党忠诚、严守政治纪律的表率,在任何情况下、任何时候都不能触碰政治纪律,决不能发生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定相违背的言行;要做端正党风、廉洁自律的表率,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插手干预行政审批、评审评估、项目资金管理、干部人事等业务,谋取不正当利益;要做恪尽职守、敢于担当的表率,严守办案纪律,决不允许泄露秘密,要敢于碰硬、敢于监督、敢于负责。

同志们,做好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要按照市纪委五次全会的精神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省厅党组的决策部署,聚焦中心任务,认真落实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要求,切实加大执纪监督和查办案件力度,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措施,扎实工作,努力拼搏,坚定不移地将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为开创忻州弊革风清,富民强市的新局面,为国土资源事业健康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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