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钢党委中心组学习《党委会的工作方法》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

20.04.2016  16:58

太钢党委中心组学习《党委会的工作方法》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

4月19日,太钢召开党委中心组学习(扩大)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习毛泽东同志《党委会的工作方法》的重要批示精神,重温《党委会的工作方法》一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公司党委书记李晓波主持会议。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他中心组成员参加学习(扩大)会。

会议指出,毛泽东同志《党委会的工作方法》深刻总结了党委会工作的一般规律,思想历久弥新,对加强党委领导班子建设、提升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批示,着眼于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内在要求,对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重温这篇著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为全面加强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建设进一步指明了方向,意义重大而深远。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认识,把《党委会的工作方法》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重要内容,深刻领会其中蕴含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掌握科学的工作方法和领导艺术,真正把握基本思想,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真正做到政治强、懂专业、善治理、敢担当、作风正,结合公司实际,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提高决策能力和水平,着力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会议指出,党章是党的总章程,集中体现了党的性质和宗旨、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的重要主张,规定了党的重要制度和体制机制,是必须共同遵守的根本行为规范。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细化了党章对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要求和纪律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把从严治党实践成果转化为道德和纪律要求,是管党治党的两部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领导干部要带头经常性、逐条逐句地学习,模范遵守党章党规党纪,不断增强党员意识,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高线”、不越“红线”、守住“底线”,更好地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会议指出,党费收缴中存在的问题,反映了多年来党组织没有切实履行好管党治党责任,放松了对党员教育和管理。主动、按时、足额缴纳党费是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认真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全体党员要自觉遵守党章党规党纪,着力增强党的意识,时刻牢记自己是一名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践行入党承诺,争做合格党员。(芦文晓 宋维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