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节”期间给党员干部提个醒 这些事坚决不能做

29.09.2015  09:10

  中秋刚过,国庆将临,在热闹欢庆的节日里,身为党员干部、国家工作人员,有些事是坚决不能做的,以免触碰纪律红线。为防“四风”在“两节”反弹,省纪委还部署了监督检查。这些不能做的事主要有:

  ●公车私用

  公务用车,顾名思义,是让国家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活动中使用的车辆,不能在办私事时使用。特别是近年来,我省实行公车假日封存制度,这项制度执行得到不到位就是此监督检查的重点之一。同时,在各项监督检查中,也发现一些单位、个人存在“公务车辆使用套牌”的情况,即公务时挂“正牌”,办私事用“假牌、套牌”。对于这种情况,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目前,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中秋国庆纠正‘四风’监督举报曝光专区”中,通报的5起我省典型问题中,有2起属于违规使用公务用车。

  ●大操大办

  婚丧喜庆本是私事,多是图个热闹、吉庆、安康,但是,一些地方却发展成铺张浪费、互相攀比、借机敛财等不正之风。在本次的监督检查中,这也是一项重点,特别要细查将宴席化整为零,采取分批次、分地点、故意错开数天或数周,变相大操大办的问题。近期通报的典型案例中就包括运城市夏县交通局运管所副所长秦武奎违规大操大办问题。2015年5月8日至9日,秦武奎在家中分两次为其女儿操办结婚宴请,设宴21桌,并邀请非亲属人员参加,收受非亲属人员礼金。秦武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违规收送礼品礼金

  中秋佳节,正常的礼尚往来本无可厚非,但是,不少地方送出的节礼却变了味,甚至更加隐蔽。此次省纪委要求的重点检查中,专门点明要查公款送月饼等节礼,微信红包、支付宝转账、电子礼品卡、充值点券、提货卡等新的送礼方式。大同市阳高县公安局局长孙家寿因在2015年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节礼17份共计支出3570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公款旅游

  国庆长假“黄金周”,不少人选择外出旅游。以往也有报道,一些景区节假日旅游人数激增,但门票、住宿等费用却没有相应大幅增长,原因就是“接待任务”较多。今年,这样的“接待”也是不允许的。省纪委部署的检查重点中就包括:个人及家庭旅游时,利用公权力让旅游地(点)免门票、免费提供食宿、提供车辆服务等问题。

  ●公款吃喝

  就是违规公款吃喝、接待。这是个老生长谈的问题。只是最近出现了一些新变化和新动向,值得引起注意:转移到单位食堂、农村人家,以及公款雇人做饭,吃喝玩乐;通过单位食堂下账,购买数额较大的高档烟、酒、茶,以及为单位报销违规接待费用;将公务接待费转移到招商部门,以招商引资名义公款吃喝;公务接待中,陪餐人数过多;向各类酒店以会议费等形式拨付资金,变相接待;将大额消费拆分开具发票,“化整为零”逃避检查;采取阶段性结账、延期结账或先消费事后结账方式,“合零为整”规避查账等问题。上述这些问题,也都是今年省纪委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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