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扶贫项目落户吕梁

02.03.2016  10:26

光伏扶贫项目落户吕梁

    2月16日下午,市人民政府与晋能集团有限公司,交城县人民政府和中科光电控股有限公司分别签订光伏扶贫合作协议。省政府副省长郭迎光,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委书记高卫东等出席签约仪式。市委副书记、市长王立伟与晋能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王启瑞代表双方签约。
      此次签约的晋能集团是省属大型国有企业,多年来广泛参与我市煤炭资源开发和电力电网建设,去年以来经过勘探和规划,初步探索出由企业统一规划、统一筹资、统一施工、统一管理、统一经营和集中建设、集中结算和政府成立扶贫投资开发公司托底的“五统一、两集中”合作模式。2016年,将进一步深化合作,计划采取村级分布式、村级集中式、户用分布式和大型地面站建设四种方式,先在临县、兴县、方山、石楼等4县975个贫困村建设光伏扶贫电站,其余6个贫困县接力启动25个贫困村试点工作,确保全市10个贫困县的1000个贫困村年内全面启动光伏扶贫电站建设。

    与交城县签约的中科光电控股有限公司是一家香港上市公司,是中国首批由政府批准开发建设光伏电站的港资企业之一。此次中科光电控股有限公司将投资约8亿元人民币,建设100兆瓦大型光伏并网电站,并计划投入适度资金,以政府扶贫基金为主导,建设光伏扶贫电站,覆盖交城县75个贫困村,其收益主要分配给贫困人口,为交城县扶贫项目“造血”。

    王立伟市长强调,实施光伏扶贫,建设光伏扶贫电站,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的具体体现,是实现“十三五”规划脱贫工作目标的重要途径。我市将在加快推进光伏扶贫的同时,积极探索光伏电站资产性收益对贫困村集体和贫困人口的分配办法,确保这一产业真正成为稳定脱贫、持续增收的“摇钱树”。同时,积极鼓励、热烈欢迎全国光伏企业在吕梁实施光伏扶贫项目。争取在2到3年时间内,全面实现全市1346个贫困村、48万贫困人口光伏扶贫资产性收益全覆盖,达到每个贫困村每年都有7到8万元的资产性收益,每个贫困人口每年都能增收600到800元的稳定扶贫成效。

责任编辑:刘畅    审核:    审定:樊学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