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疏忽大意 溜车致人身亡

28.04.2015  19:35

本网讯(杜天亮)一男子将一辆满载货物的农用车停在斜坡上,且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致使该车溜车,将一名七十多岁的老翁撞到,后经抢救无效死亡。近日,太原市尖草坪区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的处罚。

 

2014年10月14日10时许,被告人李某驾驶自己的农用车运送货物的过程中,当车快到达目的地时,遭到村民堵路不让卸车,李某便将车停在一处斜坡上并离开停车点。由于车辆超载且停放不当,李某也未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致使该车发生溜车将一老翁撞到,后该老翁经抢救无效死亡。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因疏忽大意、停车不当导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案发后,李某在家人的帮助下积极赔偿被害人并取得了对方家属的谅解。综合考虑李某的认罪态度、犯罪性质及其社会危害性、赔偿、谅解等情节,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侯成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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