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乱收费将按法律上限重罚

14.11.2014  12:01

  前半小时免费政策有望“全覆盖”

        11月13日,太原市物价局召开规范停车服务收费告诫会,提醒告诫各机动车停放服务经营单位,若再发现有不明码标价、前半小时不免费及不履行价格收费承诺乱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物价部门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上限重罚,情节严重的建议相关部门取消其经营许可。

        去年11月,《关于规范市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的通知》明确了市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市场调节价三种定价形式,重新确定了全市各时段、路段的停车收费标准、收费周期等。新标准最为显著的变化是以半小时为计时单位收费;除路内、便道以外道路两旁具备条件、对外开放的停车场前半小时免费;并按不同区域阶梯收费。

        告诫会上,太原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向各机动车停放服务经营单位发出提醒告诫:严格执行《通知》规定。停车服务经营单位不得有以下价格违法行为:不履行价格收费承诺的价格欺诈行为;不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在标价之外收取未标明的费用;擅自印制收费价目表并使用未经监制的标价内容和方式;其他价格违法行为。如发现有价格违法行为,将从重处罚。

        另据透露,不久的将来,太原市有望实现所有停车场前半小时免费停放车辆。(霍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