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倍增工程实施 我市持续放宽市场准入

20.07.2022  08:00

  7月19日消息,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向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及市直有关部门发出通知,全面贯彻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持续放宽市场准入,不断创优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和保障市场主体倍增工程顺利实施。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由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联合发布实施。据介绍,新版负面清单分为禁止和许可两类,共计117项。其中,禁止准入事项6项,主要为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明令禁止的、产业政策淘汰和限制的、不符合主体功能区建设要求的、违规开展金融经营的、违规开展互联网经营的、违规开展新闻传媒相关业务的;许可准入事项111项,包含了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建筑业、房地产业、教育等21类。

  新版负面清单减少6项内容,市场准入进一步放开。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

  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要依照新修订的负面清单,严格规范审批行为,持续放宽市场准入,不断创优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和保障市场主体倍增工程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