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将建信用信息共享系统 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16.11.2015  10:41

太原新闻网讯  诚信是一个人、一个企业所必须遵守的底线,但有些人总是不诚信经营,给他人、给社会带来损失。11月13日,记者从省政府了解到,我省出台意见,不守信用主体将面临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尴尬局面。

据介绍,到2016年底,我省将建成全面归集、整合、发布政府及有关部门有关市场主体的登记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和其他对判断市场主体信用状况有影响客观信息的全省集中统一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共享交换系统”,并与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充分对接。

该信用系统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的市场主体为数据源,整合各行政管理部门履行管理职能的信息需要,以各类市场主体信用信息资源、完善征信记录为基础。通过信用信息数据采集、交换、管理、共享等手段,形成全省统一的“经济户籍数据库”,积极推进全程电子化操作,实现部门间信息互联互通、档案互认。

行政许可和监管部门对本部门、本系统在依法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行政许可准予、变更、延续信息、行政处罚以及其他信用信息等,将进行客观、准确、全面记录、整合汇总,向“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共享交换系统”推送,并同步推送到面向全社会发布、与“信用中国”网站连接的“山西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网站”。信息整合后向社会公示,为政府、社会单位和个人查询行政机关依法公开的市场主体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各类市场主体公示的年度报告信息、资质许可等即时信息提供一站式服务。

同时,各相关部门要在其门户网站上,设立“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公示专栏”,在保护涉及公共安全、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信息的基础上,依法公开在行政管理中掌握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为公众查询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提供便捷高效服务。

政府各部门在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过程中,要广泛应用各类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将良好的信用状况作为各类行政许可的必备条件,并把信用信息和信用报告,作为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各领域、各环节的重要参考依据。充分发挥行政、司法、金融、社会等领域的综合监管效能,在市场准入、行政审批、资质认定、享受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政策、政府采购、银行信贷、国有土地出让、企业上市、税收征缴、社保缴费、外汇管理、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建立跨部门联动响应和失信约束机制。

对于信用良好的主体,政府各部门在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过程中,要实行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绿色通道”和实质性政策支持,使诚实守信者受益。对违法失信主体,将强化行政监管性惩戒,在相关方面依法予以限制或禁止,最终将其列入“黑名单”和退出市场。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协同监管的联动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