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关于开展2016年度“依法行政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晋食药监办法〔2016〕132号

04.08.2016  00:32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省政府法制办《关于开展2016年度“依法行政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晋政法字〔2016〕166号),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下简称《实施纲要》)、《中共山西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法治山西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深入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现就开展2016年度“依法行政宣传月”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6年8月。
  二、宣传主题
  2016年“依法行政宣传月”活动的主题是:“贯彻落实《实施纲要》,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各市局可结合中心工作、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和依法行政实际,确定具体的宣传活动主题。
  三、宣传内容
  (一)宣传《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等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依法治国、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文件精神。
  (二)宣传《实施纲要》的重要意义、总体要求、具体任务和措施。
  (三)宣传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机关和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保障安全的好做法好经验以及探索和创新情况、取得的突出成效。
  (四)宣传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机关对促进转型跨越发展、综改试验、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以及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作用。
  (五)宣传本地本部门在开展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推进依法行政进程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事迹。
  (六)宣传依法行政知识和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实施成效。   
  四、宣传方式
  宣传活动要紧紧围绕主题,本着因地制宜、形式多样、生动活泼、注重效果的原则开展。各市局要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创新宣传方式,确保宣传质量和效果,利用电视、电台、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平台进行集中宣传报道;采取举办专题讲座或培训班、开展知识竞赛或征文活动等形式增强活动效果;运用组织新闻图片展、印制发放宣传册、利用短信平台和网络开展互动交流等多种形式增强社会影响力。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开展“依法行政宣传月”活动情况将作为年终依法行政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市局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努力做到活动方案周密、组织机构健全、职责分工明确、活动内容丰富、活动形式多样、活动效果明显。
  (二)积极宣传报道,大力营造氛围。“依法行政宣传月”活动期间,省政府法制办网站将开辟专栏,集中报道各地各部门开展宣传活动的情况。各市局要及时编报信息,积极投稿,并利用本地媒体加大宣传报道力度,为营造依法行政良好社会氛围,促进转型创新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三)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活动落实。各市局要加强对活动的督促指导和监督检查,确保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9月5日前,各市局要对“依法行政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经验做法进行认真总结,形成总结报告,书面报送省局政策法规处。
  联系人:常银生  刘志勇
  电  话:0351-8383534
              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6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