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试点工作通过国家验收

10.09.2018  09:21

9月3日,自然资源部会同有关部委组织相关专家,对山西省太原市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试点工作进行了部级验收,验收工作组分别听取了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利用处处长韩明正、太原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李军的试点工作汇报,审阅了试点成果资料,一致认为:太原市在降低交易门槛、规范分割转让、规范划拨土地出租管理、放宽抵押限制等方面工作突出,符合验收有关要求,达到了预期目标,同意通过验收。

试点工作启动以来,太原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市级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试点实施方案和《太原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试行办法》《出租经营管理试点办法》《分割转让试行办法》《抵押登记试行办法》《交易税费优惠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试点期间,太原市坚持问题导向,紧扣试点任务,积极探索,大胆创新,搭建了土地二级市场线下和线上交易平台;优化了土地二级市场交易流程;完成了土地二级市场交易税费专题研究,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建议;建立了产权明晰、市场定价、信息集聚、交易安全的土地二级市场。通过试点,土地二级市场交易有所增长,土地资源配置效率进一步提高,有力地促进了节约集约用地和经济社会发展,有效激发了市场活力、规范了市场秩序。

验收工作组对太原市土地二级市场试点工作给予高度评价,认为我市试点工作实现了土地交易机制完善、土地交易规则齐全、土地资源配置显著提高的目标,为全国土地二级市场改革提供了重要的经验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