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晚报》:小返派出所、治安管理大队--家中存放120余箱烟花爆竹 太原一女子被行拘15天

24.02.2016  15:17
      春节前夕,因在家中存放120多箱烟花爆竹,太原一女子被警方行拘。今日,太原公安杏花岭分局向社会通报,警方已对女子常某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
  2月6日下午,公安杏花岭分局小返派出所、治安管理大队联合行动,在小返村开展烟花爆竹大检查。检查中,民警发现,48岁的女子常某有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嫌疑。随即,民警到常某家中检查,果然在常某家二楼上查出120多箱、价值3万余元的烟花爆竹。
  民警依法查扣了烟花爆竹,并将违法人员常某传唤至派出所审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0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据此,警方对涉嫌非法销售、存储烟花爆竹的常某作出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
   目前,警方正在深挖这批烟花爆竹的来源。 (记者 辛戈 通讯员 王霜红)

  注:本报刊登于2016年2月17日《山西晚报》0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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