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将投资7000余万元加强农村学校建设
10月7日,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我省将投资7000余万元加强农村学校建设,以改善农村学校教师和学生生活条件,广灵县6所农村学校、平遥县5所农村学校、阳高县狮子屯乡狮子屯小学等学校建设项目获得批准。
其中,34个学校建设项目是为了改善农村特岗教师、支教交流教师和寄宿制学校管理教师的基本工作生活条件而建设,包括大同市广灵县作疃乡作疃小学等6所农村学校建设教师周转宿舍项目,总建筑面积4480平方米,总投资834万元;晋城市陵川县平城镇初级中学校等5所农村学校建设教师周转宿舍项目,总建筑面积2310平方米,总投资436万元;吕梁市兴县瓦塘镇瓦塘村小学等17所农村学校建设教师周转宿舍项目,总建筑面积13650平方米,总投资2517万元;晋中市左权县拐儿镇拐儿中学校等6所农村学校建设教师周转宿舍项目,总建筑面积5670平方米,总投资1046万元。2个学校建设项目是为改善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学校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进一步缩小城乡教育师资差距而建设,包括阳高县狮子屯乡狮子屯小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98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181万元;灵丘县武灵镇第二中心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175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323万元。6个学校建设项目是为改善农村初中学校学生生活条件而建设,包括平遥县宁固镇宁固初级中学校等5所农村初中实施校舍改造建设项目,总建设面积26200平方米,总投资1511万元;灵丘县上寨中学操场建设项目,总建设面积111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220万元。
这些项目的资金来源全部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解决。省发改委要求,获批学校的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省发改委核准的招标方案,项目建设全过程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法律法规,并积极采用新材料、新产品,确保节能措施的同步实施。同时,各项目责任主体要对所属项目的资金使用、项目管理、实施效果和监管等工作负总责,做好项目管理、实施效果和监管等工作。(记者李美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