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宿设施稳步增长奠定山西旅游业发展基础

17.04.2015  11:02

内容摘要:文章介绍了2014年山西住宿接待单位调查开展的背景和总体情况,从住宿接待单位登记注册类型、单位规模、单位类型等方面分析了全省住宿接待单位发展的特点,比较了各地市住宿接待单位发展的差异,并对未来发展趋势进行预测。

为更好地了解和掌握山西省住宿设施的规模和接待能力,配合做好全省旅游统计指标体系改革工作,山西省旅游局和山西省统计局于2014年8月至10月面向全省范围内所有有住宿接待能力的单位开展了住宿接待单位调查。调查对象包括星级旅游住宿单位(星级饭店)和非星级旅游住宿单位(未评星级饭店、旅馆、招待所、内部宾馆、干休所、疗养院、娱乐中心、洗浴中心、农家乐、民俗客栈、老年公寓、宗教场所等提供有偿住宿服务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单位)。此次调查在全省范围内统一了单位数、客房数和床位数口径,实现了全省范围内国内旅游统计数据的“纵向可加、横向可比”,为推算全省及各市、旅游重点县旅游接待总人次提供数据支撑,满足获取核心校核考评指标需求,为推动我省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打好基础。

一、住宿接待单位发展的基本情况

截止2014年6月底,全省拥有住宿接待单位13879家,客房数31.32万间,床位数59.42万张,从业人员12.58万人。全省住宿接待单位平均客房出租率为48.7%,床位出租率为44.7%。从平均规模指标来看,全省每单位平均客房数为22.6间,每单位平均床位数为42.8张,每间客房平均床位数1.9张,每单位平均从业人员9.1人。与2004年相比(2004年山西省旅游局和山西省统计局联合开展旅馆业普查,所得数据是最近的权威资料),山西住宿接待单位单位数、床位数、客房数和从业人员数分别增长了197.2%、191.7%、158.6%和43.7%,年平均增长率为11.5%、11.3%、10.0%和3.7%(如表1所示),全省住宿单位发展较为平稳,与旅游整体发展协调,在促进旅游业发展方面起到了推动作用。

表1 全省住宿接待单位总体情况

 

2014年

2004年

增长幅度

年平均增长率

单位数(家)

13879

4670

197.2%

11.5%

客房数(间)

313177

107381

191.7%

11.3%

        床位数(张)

594160

229793

158.6%

10.0%

从业人员数(人)

125843

87603

43.7%

3.7%

二、山西住宿接待单位发展特点

(一)内资企业规模大,个体经营数量多

从登记注册类型上看,全省住宿接待单位包含内资企业1350家,占全部单位数的9.7%;个体经营户12522家,占90.2%;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分别1家和6家,一共占0.1%。

内资企业普遍规模较大,个体经营户则是单位数量较多, 这两种类型单位在我省住宿接待单位中占据主导地位。内资企业和个体经营单位的客房数分别为6.97万间和24.28万间,占全省客房数的比重分别为22.3%和 77.5%;床位数分别为13.53万张与45.78万张,占全省床位数比重分别为22.8%与77%。

内资企业单位数占全省的9.7%,拥有客房数和床位数均占全省的22%以上。平均每单位拥有客房数51.7间,平均每单位拥有床位数100.2张,均是全省平均水平的2.3倍;平均每单位从业人员36.8人,是平均水平的4倍。从经营情况看,内资企业客房出租率和床位出租率分别为49.8%和44.3%,与全省平均水平持平。内资企业的接待能力在游客接待量上尤其是入境过夜游客接待量上体现的非常明显:内资企业游客接待量占全省游客接待量的22.2%,其中,入境过夜游客接待量占全省入境过夜游客接待量的45.4%。

个体经营户在单位数量上有绝对优势,为全省单位数的90.2%,客房数和床位数均占全省的77%以上。个体经营户规模普遍不大,平均每单位拥有客房数19.4间,低于全省平均水平14.2个百分点;平均每单位拥有床位数36.6张,低于全省平均水平14.5个百分点;平均从业人员6.1人,低于全省平均水平33个百分点。从经营情况看,个体经营户客房出租率和床位出租率分别为48.3%和44.8%。个体经营户游客接待量占全省游客接待量的77.4%,其中,入境过夜游客接待量占全省入境过夜游客接待量的54.4%。

(二)小规模旅馆数量多,中高档次单位游客接待量大

全省有星级宾馆327家,发展势头良好,客房数3.56万间,每单位平均客房数为108.7间,床位数6.53万张,每单位平均床位数为199.7张;非星级饭店13552家,客房数27.76万间,每单位平均客房数为20.5间,床位数52.88万张,每单位平均床位数为39张。非星级酒店是高档星级饭店是良好的补充,在经营上两者之间基本不存在竞争关系,随着非星级酒店经营理念、经营模式、服务水平上的不断完善,以及监管力度的加强,在为游客提供温馨、优质、物美、价廉的服务上会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

按床位数规模分组来看,床位数50张以下的住宿单位10726家,占全省住宿单位数的77.3%,客房数为12.36万间,占全省客房数的39.5%,床位数12.48万张,占全省床位数的39.5%,平均每单位拥有客房数和床位数分别为11.5间和21.9张;床位数50张-100张之间的住宿单位1842家,占全省住宿单位数的13.3%,客房数为6.32万间,占全省提供客房数的20.2%,床位数12.16万张,占全省提供床位数的20.5%,平均每单位拥有客房数和床位数分别为34.3间和66张;床位数100张-500张之间的住宿单位1286家,占全省住宿单位数的9.3%,客房数为11.87万间,占全省客房数的37.9%,床位数21.95万张,占全省提供床位数的36.9%,平均每单位拥有客房数和床位数分别为92.3间和170.7张;床位数500张以上的住宿单位25家,占全省住宿单位数的0.2%,客房数为0.78万间,占全省提供客房数的2.5%,床位数1.82万张,占全省提供床位数的3.1%,平均每单位拥有客房数和床位数分别为310.2间和726.8张。

床位数在500张以上的住宿接待单位多数是高星级宾馆,或者位于我省的主要旅游景区附近,登记注册类型主要为内资,经营形式均为独立门店,平均客房出租率和床位出租率也较高,分别为50.6%和49.5%。床位数100至500张的住宿接待单位接待游客量较大,该部分单位接待过夜游客占全省过夜游客比重的39.4%,其中接待入境过夜游客占全省接待入境过夜游客的67.4%。

(三)一般旅馆是主力,新业态快速发展

全省的13879家住宿接待单位包含星级宾馆327家,占全部单位数的2.4%;快捷酒店860家,占6.2%;一般旅馆8254家,占59.5%;招待所591家,占4.3%;农家乐1285家,占9.3%;疗养院36家,占0.3%;有接待能力的寺庙31家,占0.2%;还有其他类型的住宿单位2495家,占18.0%。

图1 按单位类别分组的住宿接待单位数和比重

我省的住宿接待单位中,一般旅馆所占比重较大。8254家一般旅馆占全省单位数的59.5%,15.65万间客房占全省的50%,30.13万张床位占全省的50.7%。单位客房19间,单位床位36.5张,低于平均水平;平均客房出租率为47.3%,平均床位出租率为42.1%,也较全省平均水平偏低。一般旅馆年接待过夜游客占全省接待过夜游客人数的49.1%,基本符合其床位规模。

近年来,农家乐借助周围美丽的自然和田园风光,形成吃喝玩乐的一条龙服务,而且消费价格实惠,因此受到很多工薪阶层的青睐,成了周末假日游的好去处。但我省的农家乐吸纳的多是一日游游客,在全省5000多家大大小小的农家乐中,可提供住宿的农家乐仅有1285家,客房数1.25万间,床位数3.36万张,分别占全省住宿单位的的9.3%、4%和5.7%。平均来看,农家乐每单位平均客房数为9.8间,每单位平均床位数为26.1张,平均从业人员4.6人,每间客房平均床位2.7张,平均客房出租率28.7%,床位出租率25.6%。说明我省农家乐住宿仍处于起步、探索阶段,单位数量虽然不少,但接待规模、经营情况和拉动就业方面与其它住宿单位相比还有一定差距。未来发展还需更好地结合各地特色的饮食文化、民俗风情和季节性采摘活动等,吸引来自四面八方的游客,能够让来自各地的游客们玩得开心和住得舒心,从而对促进我省农村经济发展和拉动就业也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快捷酒店是近年兴起的一种经济型酒店,以“住宿和早餐”为要服务项目,是一种价格低廉、设施简洁、安全、干净和性价比高的酒店模式。全省的860家快捷酒店拥有客房4.56万间,床位7.85万张,占全省客房数和床位数的比重分别是14.6%和13.2%,平均每单位拥有客房数和床位数分别为53.1间和91.3张,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鉴于快捷酒店的舒适便捷和经济实惠,其客房出租率和床位出租率均高于普通住宿单位,分别为52.7%和50.7%。

  (四)独立门店为主,缺乏连锁品牌

全省一万多家调查单位中,独立门店11285间,占81.3%;连锁总店55家,占0.4%;连锁门店270家,占1.9%;其他形式2269家,占16.3%。连锁总店和连锁门店占全省单位总量不足1/40,基本没有国内知名的连锁品牌。为数不多的一些连锁快捷酒店也主要是采取加盟的方式与国内知名酒店品牌如如家快捷、汉庭快捷、七天酒店等挂上钩;本省自有品牌的连锁酒店门店数量都不超过5家,尚处于小打小闹、自由发展状态。足见我省住宿接待单位尚未建立以总部经济或集团形式经营发展的良好理念,大量都是单打独斗的独立经营者和随开随关的个体经营户,在品牌效应和管理经验上明显缺乏优势。全省连锁酒店拥有客房数、床位数分别为23789间和39738张,占全省比重分别为7.6%和6.5%,每单位平均客房数和床位数分别为73.2间和122.27张,分别是总体平均水平的3.2倍与2.8倍。

三、各地发展差异较大

全省各市的住宿接待单位无论从数量、规模还是经营情况看都存在较大的差异。太原作为省会城市,拥有住宿接待单位2305家,占全省单位数的16.7%,高于其他城市;其次是长治市1796家单位,占全省单位数的13%居第二位;忻州市有单位1720家,占全省单位数的12.5%排第三位。与2004年相比,朔州、晋城、太原单位数量增长较快,年平均增长率分别为31.8%、19.9%和14.8%(如表2所示)。

表2 全省住宿接待单位数量

单位:家

 

2014年

2004年

增长幅度

年平均增长率

山西省

13879

4670

197.2%

11.5%

太原市

2305

582

296.0%

14.8%

大同市

819

278

194.6%

11.4%

阳泉市

323

88

267.0%

13.9%

长治市

1796

879

104.3%

7.4%

晋城市

1154

188

513.8%

19.9%

朔州市

759

48

1481.3%

31.8%

晋中市

1223

392

212.0%

12.1%

运城市

1250

342

265.5%

13.8%

忻州市

1720

865

98.8%

7.1%

临汾市

1288

494

160.7%

10.1%

吕梁市

1242

342

263.2%

13.8%

从单位规模来看,阳泉、运城和大同住宿单位规模上略大于其它各市:阳泉市平均每单位拥有客房数29.7间,床位57.1张;运城市平均每单位拥有客房数28.4间,床位52.8张;大同市平均每单位拥有客房数28间,床位51.7张(如表3所示)。

表3 全省住宿接待单位规模情况

 

单位数(家)

客房数(间)

单位客房数(间/单位)

床位数(张)

单位床位数(张/单位)

山西省

13879

313177

22.6

594160

42.8

太原市

2305

60489

26.2

98094

42.6

大同市

819

22906

28.0

42344

51.7

阳泉市

323

9584

29.7

18435

57.1

长治市

1796

31700

17.7

60537

33.7

晋城市

1154

22211

19.2

47986

41.6

朔州市

759

14367

18.9

33175

43.7

晋中市

1223

30070

24.6

60167

49.2

运城市

1250

35467

28.4

66038

52.8

忻州市

1720

33624

19.5

66213

38.5

临汾市

1288

28660

22.3

54626

42.4

吕梁市

1242

24099

19.4

46545

37.5       

从接待能力上看,太原、运城和忻州拥有房间数分别为6.05万间、3.55万间和3.36万间,床位数分别为9.81万张、6.60万张和6.62万张,是我省游客接待能力较强的市。

从拉动就业能力上看,太原市、忻州市和大同市住宿接待单位分别拥有从业人员1.59万人、1.40万人和1.34万人,居于全省前列。

从经营情况看,临汾市、太原市和运城市住宿单位经营情况好于其它各市。临汾市平均客房出租率为59.5%,床位出租率为59.3%;太原市平均客房出租率为54.4%,床位出租率为53.1%;运城市平均客房出租率为54.1%,床位出租率为50.8%。

但从接待过夜游客数量上看,全省前三位是太原、运城和临汾三个市,年接待过夜游客分别为1353.53万人、1090.34万人和891.52万人,占全省过夜游客接待量的比重为17.3%、13.9%、11.4%。另一方面,忻州、大同和晋中是我省旅游资源比较丰富的市,年接待的入境过夜游客人数也最多,分别为12.65万人、9.36万人和6.29万人,占全省入境过夜游客人数的25.7%、19%和12.8%(如表4所示)。

表4 全省住宿接待单位接待过夜游客情况

                                                                                      单位: 人                                                                   

 
 

 

年接待过
夜游客数

比重

年接待国内
过夜游客数

比重

年接待入境
过夜游客数

比重

 

山西省

78272515

 

77780696

 

491819

 

 

太原市

13535336

17.3%

13491725

17.3%

43611

8.9%

 

大同市

6893267

8.8%

6799628

8.7%

93639

19.0%

 

阳泉市

851813

1.1%

851254

1.1%

559

0.1%

 

长治市

8497171

10.9%

8478937

10.9%

18234

3.7%

 

晋城市

3250032

4.2%

3194382

4.1%

55650

11.3%

 

朔州市

3305129

4.2%

3259625

4.2%

45504

9.3%

 

晋中市

7837404

10.0%

7774518

10.0%

62886

12.8%

 

运城市

10903360

13.9%

10882750

14.0%

20610

4.2%

 

忻州市

8895638

11.4%

8769176

11.3%

126462

25.7%

 

临汾市

8915247

11.4%

8900133

11.4%

15114

3.1%

 

吕梁市

5388118

6.9%

5378568

6.9%

9550

1.9%

 

      四、未来发展预测及建议

总体而言,山西住宿接待单位发展整体稳健、运行顺畅,但在结构、质量方面与国内发达省份仍有差距。随着政府相关政策出台、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以及旅游业的发展,住宿业进一步发展也存在广阔的空间。

一要关注新业态的发展。当前旅游业的快速发展,早已摈弃了依靠某一处自然风景或是历史古迹发展的单一模式,乡村旅游、工业旅游、购物旅游等新业态不断崛起,相应的住宿配套设施还相对滞后。发展住宿接待设施就要密切关注这些新兴旅游业态,及时开发农家乐的住宿功能,开办具有民俗风情的客栈、打造一批经济高效的快捷酒店等新兴住宿设施,推动家庭旅馆、短租公寓、青年旅社等新兴的大众化住宿设施的发展,以满足游客多方面的需求。

二要适时调整经营理念,适应当前形势发展需要。“十八大”以来,中央各项减少三公经费开支的政策出台,住宿企业的公务消费市场锐减,对整个住宿餐饮行业产生了较大的冲击,表面上看这是对住宿接待单位的挑战,实则也是机遇。适时调整经营理念,改变原有单一的收入模式,有效实现住宿接待单位的“转型发展”,摆脱对“公款消费”、“腐败经济”等的依赖,加大商务市场、旅游市场和居民消费市场的开发,提高经济收益。

三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打造连锁品牌。从发达国家饭店业发展的经验来看,从规模扩张到质量提升再到领跑行业,品牌化和集团化是两个必不可少的要素。推进山西住宿设施集团化和品牌化,应以“加快建设旅游强省”为契机,出台鼓励住宿设施发展的优惠政策,推进企业品牌建设,实现连锁化、规模化经营,不仅有利于企业规范经营,实现规模效益,更有利于节约资源,保证住宿业的可持续发展。一方面抓住近年来境外高端酒店管理公司进入国内市场速度加快的契机,引进这些知名管理公司参与本土住宿企业管理;另一方面对于省内中等档次的酒店,尤其是一些经营年限较长,在区域内有一定知名度的国有或民营住宿企业,采取同层次横向联合经营的方式,组建品牌集团,提高市场竞争力。

四要培育一批“精品”酒店。传统高端住宿业的发展,一味追求硬件上的“高端、大气、上档次”,容易造成前期资金投入大、后期经营同质化、规划脱离实际需要等问题,抵御市场风险能力不足。培育一批“精品”住宿单位,更多地关注住宿产品的体验性和参与性,重视个性化与异质化。硬件上将道路、购物、娱乐、餐饮等配套一起纳入规划,以满足游客的吃、住、行、游、购、娱多方面的需求,达到“小而精”的目的,软件上引导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强化内部管理,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精细化、便利化经营。

五要发挥网络服务的功能,促进“智慧旅游”。随着技术的发展,互联网已经渗透到各行各业,各类旅游产品利用在线销售系统进行整合,充分发挥网络服务功能。从住宿行业的发展趋势来看,在住宿企业内部,管理信息化系统已经得到普遍应用,财务、前台接待、人力资源等方面均已实现系统管理,同时,信息化技术正在改变饭店的服务与营销模式,智能化客房、智能化会议服务系统等在高档饭店中正在逐渐普及,在企业外部,对客源的争夺将越来越激烈,客房销售的利润空间越来越小,就需要使用更有效的信息化手段,积极开发微信营销、微博营销等基于无线互联的新型营销方式,拓展经营空间,降低运营成本,提高管理和决策效率,为游客提供了一种方便快捷的消费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