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收农户冬季取暖用煤今年货币化补贴每户300元

04.08.2015  12:00

  太原新闻网讯  昨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全省低收入农户冬季取暖用煤货币化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出台。今年,我省低收入农户冬季取暖用煤由实物发放改为货币化补贴,每户300元,补贴资金由省级财政负担,将通过“一卡(折)通”发放。补贴发放将按“农户申报、村委会评议公示、乡(镇)政府审核公示、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的流程实施。

        为解决我省低收入农户冬季取暖问题,省政府于2011年就提出从当年到2015年,每年每户供应1吨冬季取暖用煤。今年,经省政府研究决定,2015年冬季取暖期,对低收入农户冬季取暖用煤由实物发放改为货币化补贴,所需资金由省级财政统一负担,由县级财政部门通过“一卡(折)通”发放到低收入农户手中。

        未来,将由各市人民政府制定本市具体实施方案,为本市低收入农户发放冬季取暖用煤货币化补贴。发放过程中,将由农业部门负责低收入农户的统计、上报工作;公安部门负责对有异议需要核实的低收入农村居民户口情况,按照有关规定程序进行核查;民政部门会同扶贫开发部门,负责对公示时有异议需要核实的低收入农户的家庭收入,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核对;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筹措和拨付工作。

        省政府要求各市都要公示发放对象的情况,公开标准、程序和结果,确保财政资金落实到位、专款专用,确保惠农富农政策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