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中小企业局聘任2位法律顾问 李东洪局长颁发聘书并讲话

05.07.2017  19:25

6月30日上午,省中小企业局举行法律顾问聘任仪式,党组书记、局长李东洪为2位法律顾问颁发聘书,并就做好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提出要求。副局长王怀荣、闫龙江、武晨阳、冯志山,副巡视员王斌,机关各处室负责人参加了聘任签约仪式。

推行法律顾问制度是加强我省法治政府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省中小企业局按照中央和我省有关规定,通过发布公告、公开报名、专家评审、党组确认、网上公示等流程,从省内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律师中,决定聘用初心律师事务所刘宗贤和均鑫律师事务所蒋江2位专业优势突出、实践经验丰富的律师为我局政府法律顾问。

聘任仪式上,李东洪为省中小企业局法律顾问颁发聘书,2位法律顾问进行了表态发言。李东洪在讲话时强调,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对于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山西建设步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政治立场。要始终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思想武器、工作指南和行为准则,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政治上的明白人。二要优化法律服务,助力转型升级。紧紧围绕省委“一个指引、两手硬”重大思路和要求,立足全省创新驱动、转型升级战略全局,统筹推进中小微企业、民营经济发展。要运用法律武器为中小微企业发展保驾护航,为省中小企业局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为局系统的和谐稳定发展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三是切实履职尽责,树立良好形象。要敢于担当,切实履职尽责,用好法律这一标尺和准绳,多提真知灼见,多献高谋良策,及时为省中小企业局工作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